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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工程-中海油深圳海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3-2026船舶污染物接收及污染物清除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2023-HGCBGXZX-ZX-GCFW-1034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中海油深圳海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3-2026船舶污染物接收及污染物清除服务
招标人: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2023-HGCBGXZX-ZX-GCFW-1034/01
海油工程-中海油深圳海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3-2026船舶污染物接收及污染物清除服务
公开招标

公告信息
服务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中海油深圳海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3-2026船舶污染物接收及污染物清除服务
数量:
完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交货地点:
项目概况: 交通运输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5号令)要求船舶污染物接收需要有资质的单位完成;同时海事局“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制度管理办法”(海危防〔2019〕489号)要求1万总吨以上的载运非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在进港前或者港外装卸、过驳作业前,其经营人应当按照要求与相应的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为落实国家防污染的强制规定,保障公司合法合规运营船舶,拟招标采办一家符合条件的公司,在中国沿海港口/锚地接收和处理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并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负责提供防污应急备案和应急值守工作。
项目所在地: 深圳、东莞码头及锚地、国内其他港口的码头(深圳、东莞港外)、国内其他港口的锚地(深圳、东莞港外)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原件备查)。
a.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c.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要求为准,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2.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船舶污染物接收及污染清除协议签订服务包含“污染物接收”和“污染物清除单位协议签订”两部分,作为“污染物清除单位“承包人:
1)投标人须提供经行业协会评估具备四级以上船舶污染物清除资质证书复印件或者在海事局的监督下自评,并在海事局官网公示具备四级以上船舶污染物清除能力。
2)若是外包,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相关业务资质证明(经行业协会评估具备四级以上船舶污染物清除资质证书复印件或者在海事局的监督下自评,并在海事局官网公示具备四级以上船舶污染物清除能力),以及与该业务合作的协议或合同;同时,投标方承诺承担第三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连带法律责任。
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投标人在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项船舶污染物的接收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记录截图和3)完工验收单或接收单(年度协议以单个订单完工验收单或接收单做为业绩完工证明)。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包含:1)合同复印件和2)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记录截图和3)完工验收单或接收单(年度协议以单个订单完工验收单或接收单做为业绩完工证明),均视为无效业绩。
4.设备要求:
投标人提供2艘(每艘船需满足200总吨以上)用于履行协议使用的船舶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船舶国籍证书》(自有或外租均可)复印件,外租船舶需要提供租赁合同。
5.其他要求:
(1)合同签署后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金额为中标价2%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8-11 到 2023-08-18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须选择线下支付(须用投标人公司账号按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提供的银行账号支付,付款信息须注明为标书购买款并标注参与的投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按照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招标文件价格及汇款信息完成支付,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须在系统中发起标书费收款确认,招标人在线确认后,投标人可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标书购买,使用如下账号: 户名: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111902010400039680000000802 未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注册的投标人,必须在该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 具体参照如下: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完成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 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海油工程-中海油深圳海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3-2026船舶污染物接收及污染物清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2023-HGCBGXZX-ZX-GCFW-1034】;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海兰,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E-mail:zhaohl8@cooec.com.cn。 (2)投标人在完成注册后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在线投标操作步骤请参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用户手册”。 (3)未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如投标人在注册和在线投标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登陆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操作指南”,按照“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注册指南”中的联系方式分别进行咨询。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和网上投标咨询电话:400-928-2020。
招标文件价格: 2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8-22 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3-08-22 09:00: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特殊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授标原则:本项目签订一个合同,经评议符合性检查、商务、技术评议合格,不含税价格最低。 2.在开标环节,招标经理将在“开标大厅”中,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异议或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上述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开标结束对投标人资质、业绩信息的汇总页面,向所有投标人进行展示。 3.投诉处理联系人:赵志勇;投诉处理联系电话:022-59897485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五路199号
地址: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电子邮箱: liuzhq34@cooec.com.cn
电子邮箱:
邮编: 300452
邮编:
联系电话: 59897833
联系电话: 59897833
异议受理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59897833
投诉受理人: 赵志勇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022-59897485
投诉受理人邮箱: zhaozhy8@cooec.com.cn
汇款信息
收款人名称: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信息: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 111902010400039680000000802
汇款说明: 购买时须选择线下支付(须用投标人公司账号按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提供的银行账号支付,付款信息须注明为标书购买款并标注参与的投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按照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招标文件价格及汇款信息完成支付,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须在系统中发起标书费收款确认,招标人在线确认后,投标人可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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