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灾后东城防洪排涝改造工程监理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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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河北 | 城市 | 保定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定兴县灾后东城防洪排涝改造工程监理 | |
采购单位 | 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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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 定兴县灾后东城防洪排涝改造工程监理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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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3434003G02 | ||||||||||||||||||||||||||||||||||||||||
招标内容: | |||||||||||||||||||||||||||||||||||||||||
定兴县灾后东城防洪排涝改造工程监理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兴县灾后东城防洪排涝改造工程已由 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定兴县行政审批局以定兴发改投资[2023]218号、定兴发改投资[2023]347号、定行审建招标核[2023]0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朝阳路(新107国道-老107国道)污水改造及路面提升工程,路面翻修整体提升改造约2252.321米,新建d500 污水管道,管道长度4374米,两侧绿带提升改造,两侧铺设电力、通信管道。本标段为定兴县灾后东城防洪排涝改造工程监理第一标段朝阳路(新107国道-老107国道)污水改造及路面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定兴县东城区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八个标段,本标段为定兴县灾后东城防洪排涝改造工程监理第一标段朝阳路(新107国道-老107国道)污水改造及路面提升工程。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严重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现场查询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2023年1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最低配备人数为5人(不含总监理工程师);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说明: (1)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8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一个或者多个标段。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0 09:00至2024-07-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1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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