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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信息中心升本用办公设备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办公设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官方网站获取采购信息,并于2024年6月 24日 时17: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名信息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2024-8
项目名称: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升本用办公设备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需求:
1.供应商应按在线询价单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产品应符合最新的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本项目招标价已包含安装、调试、耗材、培训、售后服务、税收、人员等相关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向中标商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所有采购的设备须供应商提供所有产品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现场培训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服务。
4.质保及售后服务:4.1 为确保货源渠道正规性及售后服务,必须提供品牌家加盖鲜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和产品检测报告,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满足产品技术参数的要求.4.2 质保期内免费更换和维修,供应商须提供三年7*24小时远程和现场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在接到故障报告后需在30分钟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5小时内解决故障。4.3供应商定期巡检维护,对所有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及维护,并提供书面巡检和维护报告,向采购人了解设备运行情况以及软件操作情况,若存在问题,立即排除故障。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投入使用。
6.若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与我方需求不符,视为虚假应标,我方不予确认,将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并列为我方黑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报名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实行自愿原则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
格式1:
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根据曲财采[2024]16号文规定,询价申请单位实行自愿原则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详见资格条件承诺函)。询价申请单位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询价申请单位,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节“格式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规定内容。
 
格式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b.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承诺。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节“格式1资格条件承诺函”。
2.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2.企业法人证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5.政采云入驻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信息需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提交到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资产与基建管理处,提交方式:现场提交,咨询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三、投标文件要求
1.资产与基建管理处针对本项目不指定招标文件格式,各供应商自行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正一副(投标文件需包含:1.营业执照、2.企业法人证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5.政采云入驻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表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报价价格为税后价格。
3.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
联系人:何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4—3415368
四、报名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明德楼3楼311办公室
联系人:何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4—3415368
五、开启
时间: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开标时间
地点: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明德楼3楼311办公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在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qjyz.org)上发布。我方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曲靖经马龙区龙湖东路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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