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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项目历史文化研究咨询服务征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为深度发掘大小马站书院群片区历史文化沿革,助力书院群片区文旅发展,更好地展示其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广州市越秀区城市更新项目管理中心通过公开征集方式择优遴选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项目历史文化研究咨询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项目历史文化研究专题
  二、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城市更新项目管理中心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
  四、工作范围、目的和研究内容:
  本次历史文化研究范围以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性项目范围(北至中山五路、南至南朝街、东至小马站、西至教育路)为核心,整体面积约2.1公顷。同时,对包括但不限于从北至中山五路、南至西湖路、东至大马站、西至教育路,约5.4 公顷的范围进行研究。
  本研究专题需深度挖掘大小马站书院群片区历史文化沿革,包含自然地理、社会民俗、意识形态、科学技术等多维度不同时期的历史发展; 探寻宗族后人重大活动于奇闻轶事,历史疑踪; 明确历史文化价值特色, 决定着对大小马站书院群片区发展的准确认识,进而影响着对空间格局,文化保护对象的精细识别,对后续的实施方案路径梳理、项目落地实施有直接的支撑作用。站在历史及文化的发展角度,更好地促进整合大小马站书院群及周边城市风貌,释放出更多高标准精品文化及公共空间,助力书院群片区文旅发展,更好展示其深厚历史文化底蕴。
  从总体空间及社会历史背景出发,对研究范围内的历史变迁细化研究,理解大小马站书院街在自然地理、人文地理、交通、文化、功能、形态等方面的历史演变。从历史价值出发,进一步研究大小马站书院群合族书院及宗族文化的演变史、城乡关系的发展对合族祠这种社会组织所产生和影响、发生的故事及特色,寻找可作为未来深化城市设计与片区主体文化宣传的依据和重要历史线索形成专题研究报告,包括历史文化资源挖掘与整理。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片区社会及空间史沿革研究(文史文献、历史地图、历史故事、口述史等);
  (2)建筑风格与布局;
  (3)合族书院教育特色(师资力量、学生载体等);
  (4)大小马站合族书院社会影响与文化传承(片区名人故事、文化传统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整理)。
  通过专题文化研究,形成以大小马站书院街为核心的大小马站书院群合族祠文化研究报告。
  五、最高投标限价和工作要求:
  (一)最高投标限:30 万元。最终结算价以区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二)工作要求:
  (1)资料搜集、制定研究方案:30个日历天;
  (2)实地调查:30个日历天;
  (3)报告撰写阶段:60个日历天;
  (4)成果汇报与总结阶段:30个日历天。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
  (二)递交报名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6月11日 9时30分,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 12时0分。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城市更新项目管理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802)。
  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83178646。
  八、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参选单位报名时须提交的竞投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备历史文化研究能力的相关材料(完成同类、类似工作的合同、工作业绩汇总表(列表说明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委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三)对项目的解读与理解及项目总体工作方案及思路的相关材料;
  (四)投标人已按征集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五)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在同一征集项目中参与投标,否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九、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https://www.yuexiu.gov.cn/)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征集公告及征集内容有异议的,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城市更新项目管理中心;电话83178646;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802。
  十一、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s://www.yuexiu.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发布。
  十二、其他:
  (一)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征集人有权在征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二)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征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十三、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征集人的工程、服务等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服务等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征集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征集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一)将中标工程、服务等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二)在中标工程、服务等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等事故的。
  (三)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四)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五)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六)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征集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更新项目管理中心
  日期: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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