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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桥街道(经编园区)总部大楼外立面改造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马桥街道(经编园区)总部大楼外立面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Q2024-04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桥街道(经编园区)总部大楼外立面改造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经编总部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为对马桥经编总部大厦的外立面进行清洗、改造等,经编园区总部大楼外立面建筑高度约124米;其中主要包括外立面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百叶等的清洗,外墙涂料喷刷,电子屏、防火门、幕墙玻璃的拆装等,其中涉及幕墙清洗面积约19322平方米,外墙氟碳涂料面积约13325平方米,弹性涂料面积约1162平方米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等。
2.2 建设地点:海宁市经编园区总部大楼。
2.3 投资概算:约150万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外立面清洗满足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他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06月24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 18 日至2024年06月28日下午14:30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获取。(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进行注册及办理)。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下午14:30止,投标人应于当日14:00-14:3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宁市马桥街道马桥文体中心一号楼二楼1202室(马桥路与胜利路路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经编总部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锦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海宁大道西、丰收路南  地址:海宁文宗南路96号新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金女士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573-87808008
传  真:   //                            传  真:   //                
监督部门:海宁市马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海宁市马桥街道胜利路8号
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0573-87761132
 
2024年06月18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资质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
项目经理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
安全生产负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证明网页截图)
8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资料。)
9
信用评价
投标人不在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06月24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11
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
提供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原件。
12
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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