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公路分局2024年公路日常养护砂石料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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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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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宜良公路分局 2024 年公路日常养护砂石料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宜良公路分局 2024 年公路日常养护砂石料采购项目已经获得《昆明公路局关于下达 2024 年公路养护项目计划的通知》(昆路计〔2024〕48 号)的批准,宜良公路分局拟将宜良公路分局 2024 年公路日常养护砂石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由采购人宜良公路分局委托千永工程项 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竭诚欢迎各潜在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 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QYYN-2024-0010
2.项目名称:宜良公路分局 2024 年公路日常养护砂石料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50 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预估数量(吨) | 备注 |
1 | 公分石 | 20-31.5mm | 4200 | 1、所需数量以实际使 用数量为准;2、所报价格 均为含税 |
2 | 公厘石 | 10-20mm | 4200 | |
3 | 瓜子石 | 5-10mm | 4200 | |
4 | 机制砂 | 0-5mm | 4000 |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满足采购人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如发生不可抗力状况采购双方协 商确定。
8.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 号),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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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申请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属于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 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评审时对 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享受 10%的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 照或其他组织;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2 年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 状况说明或报表)或书面声明;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4.提供 2023 年 3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书面声明;
5.信誉良好,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或被交通主管部门通报其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 同 时 , 不 处 于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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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不得拆分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磋商申请。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4 年 03 月 15 日至 2024 年 03 月 2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
网络邮件获取:潜在磋商申请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申领资料①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格式联系代理机构获取);②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书(加盖公章的 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邮件主题:项目 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采购代理机构邮箱:848750317@qq.com(提交材料后须进行电话确认,确认电话:18988446184)。
3.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 元),售后不退。请各申请人从单位基本账户 向采购代理机构转账缴纳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千永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东站支行
账 号:8719 0739 0010 606
注:申请人汇款时应使用单位基本账户进行汇款,并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不接受个人 汇款。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递交时间:2024 年 03 月 25 日 13 时 30 分至 14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5 日 14 时 00 分,地点:千永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 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 47 号建业商务中心 7 楼 A 座 705 室)。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磋商申请人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 本 2 份、电子版(U 盘)1 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届 时请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采招阳 专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bidcn.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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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良公路分局
地 址:昆明市宜良县匡远街道人民路 78 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千永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 47 号建业商务中心 7 楼 A 座 705 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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