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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变电所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技术服务分包-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变电所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技术服务分包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4210-2024-FWFBZB-0005/2024-YW-00061-15)
招标项目所在地:甘肃省.天水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变电所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技术服务分包(招标项目编号:4210-2024-FWFBZB-0005/2024-YW-00061-1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由天水市三中至五里铺(不含)段、阳坡东站(不含)至颍川河口段组成。线路全长 21.597 Km(其中设置高架线路 2.01 Km);共设置车站 19 座(高架站 1 座、地面站18 座);新建天水三中停车场 1 处;全线设置下穿隧道 145 m/2 座、特大桥 3086 m/3 座、大桥 266 m/2 座、中桥 76 m/2 座、钢构桥 1152 m/2座、人行天桥 88 m/2座及涵洞工程;同步实施道路改造和综合管廊工程,以及相应的供电、通信、信号、给排水、消防、绿化等配套工程,其中:
东延线起于阳坡东站(一期工程),止于颍川河西路站。新建线路全长约9.837km,共新建车站9座(高架站1座,地面站8座);
西延线西部起于天水三中,止于五里铺站(一期工程)。新建线路长约11.69km,共新建车站10座(高架站2座,地面站8座),其中,新建停车场(1座),位于线路西部,接轨天水三中站;
综合管廊工程设计起点为甘肃核地质二一九大队,终点为颖川河口,线路全长11.58km,共设8个分控室及一个控制中心。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招标文件、技术服务工作量清单及建设单位、招标人根据工程具体实施内容、规范和标准等具体规定对检验、检测、试验内容做出的书面变更等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颁布现行规范、标准及发包人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高质量完成:变电所电气设备交接试验、高压电缆试验、高压电缆故障探测、区间直流电缆试验、低压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试验、低压电缆故障探测、控制电缆故障探测、避雷器试验等;承包商应严格按试验标准和测试数据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测试报告的准确性和公证性负责;同时通过试验对电力设备(设施)质量状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协助发包人完成工程验收及质量保证期间应予以协助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工作量清单”及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的具体规定)。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Ⅰ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变电所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技术服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变电所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技术服务分包: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机构。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电力承(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书四级(或以上)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CMA检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服务条件和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任何在施项目的负责人。
3.4 近年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任意 1 个年度的附有投标人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或其证明资料)的资产负债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 1 项电力相关行业变电所交接试验业绩。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7 遵纪守法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8 关联关系单位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9 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处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
(4)处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5)被纳入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名录、不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录且在限制期内的;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 3 年内出现过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严重违约及骗取中标等情况;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8月04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法:详见本公告第 7.3 款具体规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时30分00秒;
5.2 递交方法:线下纸质版递交(招标人接受邮寄标书,邮寄费由投标人自付)。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时30分00秒;
6.2 开标地点及方式: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4号楼6层(丰庆会议室)公开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工程建设地点:甘肃省天水市行政辖区内;
7.2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合同内所有工作内容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书面作业通知书为准)。
* 说明: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书面劳务作业通知(或合同协议)书约定为准。
7.3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00分---2024年08月04日17时00分00秒
(2)获取方法:凡符合本招标公告第三条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的复印(或扫描)件一套,现场(或邮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本(售后不退)。
(3)获取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4号楼6楼。
(4)其他说明:
1)投标人选择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用并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随同招标文件购买缴费凭证及本款第(2)项要求提交资料的扫描件等一并发送至tianzhizixun@qq.com(请投标人在缴费凭证上注明“2024-YW-00061-15招标文件领购费”),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相关资料后 2 小时内,按“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所标注邮箱发送电子(PDF)版本招标文件,并按地址标注寄送纸质版(如需),邮寄费用:到付;
2)领取招标文件缴费账户信息:
① 招标文件缴费账户: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② 开户行: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③ 缴费账号:630932997
7.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hinabidding.com.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365trade.com.cn)同时发布,发布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 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纪检监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成纪大道天水一中(麦积校区)西南150米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4号楼6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tianzhizixun@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信息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企业邮箱
 
个人邮箱
 
领取文件提供资料
□ 单位介绍信
 经办人身份证
 其他
文件领购费用是否需要提供发票
是否需要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 是
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
 
 
 否
是否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是
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
 
 
 否
领取日期
 
经办人签名
 

填表说明: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第 7.3 款具体规定,提交领取文件资料;
(2)投标人应确保在“招标公告”第 4.1 款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选择远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截至时间前,将领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原件一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本表内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所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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