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大冶市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农田土壤修复示范项目招标答疑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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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大冶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大冶市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农田土壤修复示范项目招标答疑补充文件
1. 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可否以保函形式出具,如可,请提供模板。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 编制依据中的《湖北省黄石大冶市及周边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能否提供下载?
答:请投标人自行根据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确定。
3. 陈贵示范区拐点5坐标可能有偏差,请明确坐标。
答:请投标人自行踏勘,根据标书自行在投标文件确定。
4. 请明确两个示范区灌溉水源位置及条件。
答:请投标人自行踏勘,根据现场生产、生活用水情况在投标文件中确定。
5. 请明确金湖示范区周边污染源情况及排污方式。
答:请投标人自行踏勘,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6. 请明确陈贵示范区尾矿排水水量,已有涵管管材、管径,排水水质,是否需要处理及去向
答:请投标人自行踏勘,根据标书自行在投标文件确定。
7. 原招标文件中第1页 1.招标条件中:“本招标项目大冶市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农田土壤修复示范项目已由黄石市人民政府、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黄石政函〔2012〕176号、冶发改发〔2012〕57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和大冶市陈贵镇人民政府”。
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大冶市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农田土壤修复示范项目已由黄石市人民政府、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黄石政函〔2012〕176号、冶发改发〔2012〕57号、冶发改发〔2014〕202、冶发改发〔2014〕203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和大冶市陈贵镇人民政府”。
8. 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2页“3.8 本次大冶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涉及:湖北实美科技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工程项目、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废水处理项目、金桥工业区重金属污水处理站项目、大冶市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农田土壤修复示范项目、大冶市华厦铝业有限公司废水处理项目、大冶市宏泰铝业有限公司废水处理项目等6个标段。为确保工程质量,凡参加本次的投标人只能承接1个标段的施工”。
9. 原招标文件中第2页 4.招标文件的获取中:“售价:200元”。
修改为:“不收费”。
10. 原招标文件中第4页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中:“资质条件: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有三项及以上单笔合同100万及以上的土壤修复治理项目的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修改为:“资质条件: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有一项及以上单笔合同额100万及以上的土壤修复项目的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11. 原招标文件中第7页 特别提醒中增加:“4、如发现投标人资质、业绩有造假行为,一律作废标处理”。
12. 原招标文件中第28页2.2.3(2) 综合标中:
修改为:
13. 在原招标文件中第28页2.2.3(2)综合标中增加:
14. 原招标文件中第2页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含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为 2014年8月19日9时30分”。
修改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含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为2014年11月26日9时30分”。
15. 原招标文件中第5页:
修改为: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
1. 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可否以保函形式出具,如可,请提供模板。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 编制依据中的《湖北省黄石大冶市及周边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能否提供下载?
答:请投标人自行根据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确定。
3. 陈贵示范区拐点5坐标可能有偏差,请明确坐标。
答:请投标人自行踏勘,根据标书自行在投标文件确定。
4. 请明确两个示范区灌溉水源位置及条件。
答:请投标人自行踏勘,根据现场生产、生活用水情况在投标文件中确定。
5. 请明确金湖示范区周边污染源情况及排污方式。
答:请投标人自行踏勘,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6. 请明确陈贵示范区尾矿排水水量,已有涵管管材、管径,排水水质,是否需要处理及去向
答:请投标人自行踏勘,根据标书自行在投标文件确定。
7. 原招标文件中第1页 1.招标条件中:“本招标项目大冶市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农田土壤修复示范项目已由黄石市人民政府、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黄石政函〔2012〕176号、冶发改发〔2012〕57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和大冶市陈贵镇人民政府”。
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大冶市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农田土壤修复示范项目已由黄石市人民政府、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黄石政函〔2012〕176号、冶发改发〔2012〕57号、冶发改发〔2014〕202、冶发改发〔2014〕203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和大冶市陈贵镇人民政府”。
8. 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2页“3.8 本次大冶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涉及:湖北实美科技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工程项目、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废水处理项目、金桥工业区重金属污水处理站项目、大冶市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农田土壤修复示范项目、大冶市华厦铝业有限公司废水处理项目、大冶市宏泰铝业有限公司废水处理项目等6个标段。为确保工程质量,凡参加本次的投标人只能承接1个标段的施工”。
9. 原招标文件中第2页 4.招标文件的获取中:“售价:200元”。
修改为:“不收费”。
10. 原招标文件中第4页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中:“资质条件: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有三项及以上单笔合同100万及以上的土壤修复治理项目的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修改为:“资质条件: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有一项及以上单笔合同额100万及以上的土壤修复项目的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11. 原招标文件中第7页 特别提醒中增加:“4、如发现投标人资质、业绩有造假行为,一律作废标处理”。
12. 原招标文件中第28页2.2.3(2) 综合标中:
工程质量目标(15分) | 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否决投标; 对工程质量目标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且合理可行得5分。 对工程保修有承诺,有本地维修措施及配套设施且合理可行得5分。 |
修改为:
工程质量目标(5分) | 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否决投标; 对工程质量目标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且合理可行得2分。 对工程保修有承诺,有本地维修措施及配套设施且合理可行得1分。 |
13. 在原招标文件中第28页2.2.3(2)综合标中增加:
长期服务与本地化发展方案(10分) | 本地化发展方案优秀的得10分; 本地化发展方案良好的得6分; 本地化发展方案一般的得3分; 本地化发展方案差的得0分。 |
14. 原招标文件中第2页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含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为 2014年8月19日9时30分”。
修改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含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为2014年11月26日9时30分”。
15. 原招标文件中第5页:
投标人截止时间 | 2014年8月19 日 9 时 30 分 |
修改为:
投标人截止时间 | 2014年11月26日 9 时 30 分 |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