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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家至鸡公庵道路硬化工程投标邀请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编号:闽宏骏明招2023-008号
  邀请名单(如下):福建省友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红日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汇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开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幸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闽众建(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滨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华盛闽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丁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谦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盈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范家至鸡公庵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明溪县夏坊乡三套班子会议纪要夏纪[2023]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溪县夏坊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明溪县夏坊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明溪县夏坊乡。
  2.2项目的规模:范家至鸡公庵道路硬化工程,工程投资约117.7569万元,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范家至鸡公庵道路硬化工程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
  2.5(适用于简易招标)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082156元(含暂列金),工程发包价1061544元(含暂列金),K=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范家至鸡公庵道路硬化工程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结果适用情况中被评为C、D级的企业只能参投一个标段组;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08:00:00至2023年10月15日18:00:00,登录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溪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若不提供图纸,应提供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需要的参考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23年10月23日08时30分00秒,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5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所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政府、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溪县)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简易招标办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23年10月23日08:30:00时前到账。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1200元(贰万壹仟贰佰元整)。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8.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政府、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溪县)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夏坊乡人民政府
  地址:明溪县夏坊乡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中国共产党明溪县夏坊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明溪县
  联系电话:0598-2706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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