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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项目(2023年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项目(2023年度)第4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BFAFZ0083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项目(2023年度)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合肥天帷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一期A1楼29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万伍仟元整(大写)(¥10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项目(2023年度)
服务范围
第三方软件测评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三级)
服务要求
软件评测服务要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1月30日前。
服务标准
等保验收标准:本项目服务的验收将以中标人提交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并在公安部门登记管理系统填报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军,李志隆,张雁,王鹏飞,王凯,程龙,季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项目(2023年度)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分20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6-05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6-05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附件:
公示附件.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项目(2023年度)第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BFAFZ0083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项目(2023年度)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8号楼12层1201(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佰伍拾万元整(大写)(¥35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项目(2023年度)
服务范围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3包的服务范围要求
服务要求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3包的服务范围要求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软件系统所需的测试环境,免费提供不少于5个月的测试期,并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软件系统部署上线及试运行期间所需全部资源(含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及网络专线服务等)。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至第2包软件验收后12个月。
服务标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3包的服务标准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军,李志隆,张雁,王鹏飞,王凯,程龙,季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项目(2023年度)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16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6-05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6-05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附件:
公示附件.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项目(2023年度)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BFAFZ0083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项目(2023年度)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中科三清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36号楼5层523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伍佰贰拾玖万陆仟元整(大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项目(2023年度)
服务范围
第2包: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软件系统
服务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中第2包: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软件系统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1月30日前。
服务标准
承诺完全满足包2采购需求中的服务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军,李志隆,张雁,王鹏飞,王凯,程龙,季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项目(2023年度)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8分31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6-05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6-05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8分
附件: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公示附件.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项目(2023年度)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BFAFZ0083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项目(2023年度)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浙江天航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费家塘路588号3幢4层40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伍万捌仟元整(大写)(¥15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项目(2023年度)(第1包:监理服务)
服务范围
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
服务要求
监理服务
服务时间
第1包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第2包软件验收后12个月。
服务标准
全过程监理服务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军,李志隆,张雁,王鹏飞,王凯,程龙,季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项目(2023年度)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8分14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6-05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6-05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8分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公示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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