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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H4-15地块新建项目开设道口及辅道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新发展 H4-15 地块新建项目开设道口及辅道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本新发展 H4-15 地块新建项目开设道口及辅道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90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新发展 H4-15 地块新建项目开设道口及辅道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发展 H4-15 地块新建项目开设道口及辅道工程;
(001 新发展 H4-15 地块新建项目开设道口及辅道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 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 700 号 301 室(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 700 号 308 室(具体以当天会议指示牌通知为准)纸质 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 700 号 308 室(具体以当天会议指示牌通知为准)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上海万国建
设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依据国家与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进行招
标工作。
招标项目:新发展 H4-15 地块新建项目开设道口及辅道工程
2.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涉及机动车出入口开设、增辟减速车道、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绿 化搬迁及改造,设计管线保护,道口位置管线加固,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路面修复、围挡、 路灯、消火栓、交通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信号灯和监控)等搬迁和移位、完善各出入口交 通安全设施等。施工方必须确保所有申报手续(涉及四大管线部门、公路交通管理部门、绿 化管理部门、环卫管理部门、交警等)顺利通过;施工方必须确保工程完工后顺利移交相关 管理部门。
3. 最高限价:RMB 390 万元,超过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 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9 月 5 日至 2024 年 9 月 9 日,上午 9:30 时 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三天及以上法定节假日顺延。双 休日前来报名,请提前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前往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 700 号 301 室
(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 印件);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
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 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25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地 点为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 700 号 308 室(具体以当天会议指示牌通知为准)。
(2)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①参加开标人员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同时提供一份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 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密封提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 标 人: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台南西路 50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黄浦区鲁班路 700 号 301 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wanguozhaobia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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