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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雅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房屋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广东广雅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房屋拆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CS20243036
项目名称:广东广雅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房屋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9735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9735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品目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拆除工程
广东广雅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房屋拆除工程
1项
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2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2章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全部工程的承建方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事业单位直接控股和管理的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认定其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下列资料(注: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同时提供①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②加盖总公司公章的由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原件):1)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或有效证明)(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4)供应商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②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5)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通过对“信用服务”栏目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或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的,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通过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的,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供应商须提供上述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另行提供有效证明资料(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时,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满足上述要求的查询记录,否则,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上述信息最终以资格审查时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存在①或②或③任一情形: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③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至 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
方式:现场报名,以公对公银行汇款方式购买磋商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公告的“其他补充事宜”)。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前往获取磋商文件的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授权代表办理报名手续,否则,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2、只接受完整提交下列纸质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并领购磋商文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投标报名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供应商本单位任职证明: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要求附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适用于由法定代表人报名的)
2)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要求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适用于由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授权代表报名的)
3)上述人员于2024年08月在供应商本单位任职的有效证明(可提供①或②):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该员工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②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的可同时显示企业名称、参保人员名称、参保时段等信息的网页截图)。
(3)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4)《投标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格式文本详见本项目磋商公告的附件,潜在供应商可下载后填写并打印盖章,与上述资料一同携带至报名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广雅中学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广雅路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丙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1301-B4642(集群注册)(JM)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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