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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生态修复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南溪区生态修复项目(一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2024】1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艮升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艮升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2024】11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中勤毅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
  2.2项目概况:项目占地约230亩,在活动广场上设置移动式商业、配套服务设施和儿童游玩区,增设生态停车场和厕所等设施;对绿化草坪区场地进行梳理,局部增加花乔点缀,强化场地整体观赏性,园路及广场采用透水铺装、新建生态沟、植草沟和雨水花园等海绵设施。
  2.3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工作:完成本标段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清单及有关报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 ;施工工作: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园林绿化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的园林绿化类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园林绿化类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27 00:00 至 2024-08-02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19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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