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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民政局关于购买第三方机构开展2021—2023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类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管理专项审计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宁市民政局关于购买第三方机构开展
2021—2023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类项目
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管理专项
审计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南宁市民政局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对2021-2023年度政府购买民政公共服务项目政策措施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一、项目经费及服务时间
(一)项目经费
绩效审计服务项目预算经费共计30.00万元。
(二)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从签订购买合同之日起至签订合同后90日内出具绩效审计报告为止。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承接本次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资质要求
1.第三方机构应为依法设立并向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等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的主体提供审计服务和预算绩效评价服务,独立于委托方和预算绩效评价对象的组织,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专业绩效评价机构等。
2.第三方机构应符合《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南府办〔2014〕63号)关于承接购买服务主体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
3.第三方机构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3年在审计服务或预算绩效评价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业绩要求
第三方机构近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自治区级和5项市级财政支出预算项目绩效审计业绩,或3项自治区级和5项市级以上预算绩效评价服务案例。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内审师资格证书之一且执业10年以上,或具备5年(含)以上担任过市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委托的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
2.项目负责人具备中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律师、内审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与预算绩效审计业务相适应的学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人员配备要求
1.人数要求。第三方机构应配备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至少10人,需赴南宁市本级及下属各区县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取证;且项目资金核查率至少90%以上。
2.职业资格。拟派工作组成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4人;至少具有初级职业资格6人。
(五)保密要求
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审计工作及评价报告涉及的信息资料负有保护信息安全的义务。未经我局同意,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露、公开评价报告和相关的任何资料和数据。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一)业务范围
本次绩效审计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2021—2023年持续开展的民政系统公共服务事项,共9大类项目,涉及社会组织管理类、社会救助类、社会福利类、基本养老服务类、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类、社区事务类等民政各领域,资金规模约合7577万元。
(二)服务内容
1.审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评价人员根据取得的项目资金申请文件、相关合同、相关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项目实际进度表等资料,并将资金来源计划、项目计划和实际进度表进行比较判断,包括是否存在多头申报、重复安排情况,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或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使用资金,资金是否存在超过项目进度提前支付情况,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浪费行为,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对资金支出使用的规范性、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重点评价。
2.审查项目组织实施执行情况。评价人员应对项目实施规范性情况,项目实施的承接主体是否具备实施项目的支撑条件等情况,项目实施过程是否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项目招投标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执行,项目验收是否按规定履行了相关手续,项目是否按照项目支出计划任务方案实施等进行重点评价。
3.核实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评价人员根据取得的项目实施规划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结算报告等材料,对比项目目标和项目完工情况,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党委和政府的决策;绩效目标是否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和标准能否实现绩效目标;资金规模与绩效目标之间是否匹配,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何等。
4.项目成本预算绩效分析。评价人员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投入成本、产出质量与效益匹配等情况进行科学分析,以降本增效为目的,提供具有可参考的项目支出标准和优化财政资金安排等方面的建议。
(三)服务成果
按照约定时间完成2021—2023年持续开展的民政系统公共服务事项绩效审计工作,提交整体绩效审计报告一式4份,每个项目出具资金管理使用和成本绩效评价报告各一式4份。
四、评标方式
(一)本次评标采用询价比选模式,根据报价结合各投标单位资质、服务方案等因素综合评判选定中标单位。
(二)评审采取如下方式进行:
1.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2.对申报单位进行询价比选;
3.对拟承接购买服务项目的单位进行公示。
(三)承接购买服务项目的第三方机构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第三方机构应当与我局签订书面业务协议(合同),明确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委托评价的项目和内容、履行期限、费用、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归档责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等内容,并严格按协议(合同)条款执行。
五、响应报名、开标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响应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
(三)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8号南宁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604室
(四)开标时间:2024年8月5日
(五)开标所需书面材料(一式5份)
为便于我局开展评标工作,承接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资质证明、委托书、报价单、绩效审计工作方案(含项目团队人员机构)、以往类似业绩一览表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报价单
4.提供针对绩效审计范围所做的绩效审计服务方案和服务质量承诺(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人员配备方案、服务质量及按期完成承诺等。
5.提供以往类似业绩一览表,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
(六)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有权拒绝接收。
南宁市民政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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