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5197]万环西路南延线(十六涌半至海堤段)扩建附属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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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广东 | 城市 | 广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万环西路南延线(十六涌半至海堤段)扩建附属工程设计施工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主)广州市花木有限公司,(成)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万环西路南延线(十六涌半至海堤段)扩建附属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编号:JG2024-5197]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广州市花木有限公司,(成)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广州建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广州市绿化有限公司,(成)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广州华景建设有限公司,(成)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广州市林华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02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05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39053896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附件:1、资格后审结果公示--万环西路南延线(十六涌半至海堤段)扩建附属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pdf
资格评审报告(不含签名).pdf
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2024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