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云医院(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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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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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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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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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沈阳云医院(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云医院(二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09588
项目名称:沈阳云医院(二期)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720,000.00
最高限价(元):5,7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1项目需求概述
“沈阳云医院”始建于2020年,是《沈阳市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重点工程,目前沈阳云医院已经在于洪区、浑南区打通本市二、三级医院医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之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与居民之间开展协同医疗的服务通道,并且已经为全市超过223万市民提供居民健康评估报告和健康指导服务。
沈阳云医院(二期)项目以推动“互联网+医疗卫生”沈阳数字健康建设,全面落实“数字健康,智慧医疗”为发展目标,着重提高基层诊疗能力,发挥资源整合、集约建设以及服务运营优势,致力于提供:远程医疗服务、“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诊疗服务、身心健康管理服务、居民健康评估报告服务、互联网医院建设服务、权威医疗资源引入服务、沈阳云医院运营。
具体服务需求如下:
1.2远程医疗服务
为提高基层诊疗能力,依托沈阳云医院平台,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包括远程影像诊断与远程临床会诊服务,覆盖沈阳市10区、2县与1个县级市。远程影像诊断是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影像检查(CT、DR、MRI),由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专家进行影像阅片并出具诊断报告,专家包括沈阳市各三级医院专家及北京专家。远程临床会诊是针对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的病历信息,由北京、上海等地权威三甲医疗机构专家与基层医院医生进行实时视频交流,给出诊断建议和治疗建议。
须提供如下服务:
1.3“互联网+护理”服务
在居家场景下,由医疗机构执业护士,依托沈阳云医院平台,为患者提供上门护理服务与护理咨询服务。一是“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上门护理模式,面向出院患者、慢病患者或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在居家场景下,获得专业护理服务;二是通过互联网实现线上护理咨询模式,为老年病、慢性病或孕产妇等健康人群,提供医疗行为相关的护理指导和护理健康咨询服务。服务须包括:
1.4互联网诊疗服务
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入驻沈阳云医院,面向居民提供“互联网+医疗”便民惠民服务,拓展线上服务渠道、减少线下排队等待、提升居民就诊体验。医疗机构执业医生依托沈阳云医院平台,为居民进行线上问诊,根据居民提供的病历资料,进行诊断,为复诊患者开立处方,并实现药品配送到家。
服务包括内容但不限于:
1、在线咨询服务:支持居民在线就各类健康问题向入驻沈阳云医院的医生或专家团队发起健康咨询,并提供专科入口帮助居民快速定位所需科室。
2、在线复诊服务:针对复诊患者,支持患者通过线上渠道,由复诊医生或者专家团队完成复诊及续方;支持居民通过扫描医生二维码快速报道至复诊医生。
3、复诊购药服务:支持居民凭借在线复诊开具的处方实现在线购药。
4、药品配送服务:支持为在线购药的患者送药上门。
5、健康宣教:支持通过图文的方式向患者提供专业化健康知识宣传,帮助居民提高健康素养。
1.5身心健康管理服务
依托沈阳云医院平台,实现面向居民的身心健康管理服务,居民使用线上测评量表进行答题,系统对居民的答案进行评分,评分对应的结果将体现居民的身心健康状态。同时支持居民进行日常血压、血糖、身高、体重信息上传到云医院平台,记录居民的连续健康数据,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补充。
1.6居民健康评估报告服务
基于未来人口老龄化加剧、两病人群比例攀升等问题,沈阳云医院(二期)项目重点关关注高血压与糖尿病人群的健康评估报告服务。通过对居民健康数据的清洗、去重、整合,以沈阳云医院公众号作为统一出口提供居民健康报告。
1.7互联网医院建设服务
依托沈阳云医院平台,实现3家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建设,获得互联网医院牌照,须满足如下功能:
1.8权威医疗资源引入
将沈阳、北京、上海等地权威医疗机构医生资源,引入沈阳云医院平台,实现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远程会诊服务,医生与居民之间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同时基于沈阳云医院公众号,推进分级诊疗工作落地,落实绿通服务。
1.9沈阳云医院运营
以“全面开通各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建设新业态”与“全面建成城市互联网护理服务新模式”为目标,基于沈阳云医院开展专业化的服务运营,为患者提供有效果、有口碑、可持续的医疗健康服务,充分体现医疗健康服务的便捷性、可及性,有效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包括:
1、沈阳云医院宣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软硬广设计、宣传活动策划及实施等。
2、沈阳云医院相关业务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基于沈阳云医院可开展的各项便民惠民服务,建立服务流程及制度、开展服务策划及实施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浑南区世纪路21世纪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街道北七马路13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qt2018@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84223108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概况
沈阳云医院(二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09588
项目名称:沈阳云医院(二期)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720,000.00
最高限价(元):5,7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1项目需求概述
“沈阳云医院”始建于2020年,是《沈阳市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重点工程,目前沈阳云医院已经在于洪区、浑南区打通本市二、三级医院医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之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与居民之间开展协同医疗的服务通道,并且已经为全市超过223万市民提供居民健康评估报告和健康指导服务。
沈阳云医院(二期)项目以推动“互联网+医疗卫生”沈阳数字健康建设,全面落实“数字健康,智慧医疗”为发展目标,着重提高基层诊疗能力,发挥资源整合、集约建设以及服务运营优势,致力于提供:远程医疗服务、“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诊疗服务、身心健康管理服务、居民健康评估报告服务、互联网医院建设服务、权威医疗资源引入服务、沈阳云医院运营。
具体服务需求如下:
1.2远程医疗服务
为提高基层诊疗能力,依托沈阳云医院平台,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包括远程影像诊断与远程临床会诊服务,覆盖沈阳市10区、2县与1个县级市。远程影像诊断是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影像检查(CT、DR、MRI),由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专家进行影像阅片并出具诊断报告,专家包括沈阳市各三级医院专家及北京专家。远程临床会诊是针对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的病历信息,由北京、上海等地权威三甲医疗机构专家与基层医院医生进行实时视频交流,给出诊断建议和治疗建议。
须提供如下服务:
服务类别 | 服务描述 | ||
远程临床会诊 | 医生端 | 视频客户端 | 安装状况提示(未安装) |
安装状况提示(已安装) | |||
申请会诊 | 会诊信息 | ||
患者信息 | |||
患者病历 | |||
申请会诊资料信息 | |||
复诊记录 | |||
患者知情同意书 | |||
短信提醒 | |||
我的申请 | 就诊患者列表 | ||
草稿箱 | |||
申请历史 | 申请历史列表 | ||
▲受邀出诊(上级专家) | 待会诊/会诊中 | ||
报告待提交 | |||
出诊历史(上级专家) | 历史出诊查询 | ||
报告模板 | 报告模板 | ||
运营管理端 | 服务运营 | 待分诊 | |
待会诊 | |||
报告待提交 | |||
报告待发布 | |||
历史记录 | |||
业务配置 | 报告样式 | ||
医院配置 | |||
医生配置 | |||
提醒配置 | |||
医联体报告模板配置 | |||
医院报告模板配置 | |||
数据统计 | 出诊统计 | ||
申请统计 | |||
远程影像诊断 | 病历数据采集工具 | 病历数据采集 | 影像数据采集/上传 |
影像数据存储/解析 | |||
基层医生工作站 | 院内影像检查 | 院内影像检查 | |
▲会诊申请 | 待办事项 | ||
申请会诊 | |||
草稿箱 | |||
我的申请 | |||
历史记录 | |||
专家工作站 | 影像诊断 | 待办事项 | |
专家诊断 | |||
专家审核 | |||
我的诊断 | |||
历史记录 | |||
报告模板 | |||
影像质控 | 待处理 | ||
质控评价 | |||
影像分析工具 | 影像分析工具 | 影像下载/分析 | |
web阅片 | |||
运营管理端 | 服务运营 | 待分诊 | |
待诊断 | |||
待审核 | |||
待发布 | |||
问题报告 | |||
待确认 | |||
历史记录 | |||
待提交 | |||
统计分析 | 申请统计 | ||
出诊统计 | |||
业务配置 | 医院业务配置 | ||
医联体规则设置 | |||
医联体/医院报告模板 | |||
报告样式 | |||
部位计费规则 | |||
时效规则 | |||
质控管理 | 医院管理 | ||
待安排 | |||
待质控 | |||
数据明细 | |||
质控评价 | |||
管理后台 | 业务运营 | 服务运营 | |
专家管理 | 专家信息管理 | ||
合同管理 | |||
经营管理 | 医疗机构信息管理 | ||
合同管理 | |||
费用核算 | |||
费用统计 | |||
业务量统计 | |||
系统管理系统 | 运营人员管理 | ||
管理中心管理 | |||
权限管理 | |||
通知公告管理 | |||
基础参数配置 |
1.3“互联网+护理”服务
在居家场景下,由医疗机构执业护士,依托沈阳云医院平台,为患者提供上门护理服务与护理咨询服务。一是“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上门护理模式,面向出院患者、慢病患者或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在居家场景下,获得专业护理服务;二是通过互联网实现线上护理咨询模式,为老年病、慢性病或孕产妇等健康人群,提供医疗行为相关的护理指导和护理健康咨询服务。服务须包括:
服务类别 | 服务描述 | |
用户端 | 实名认证 | |
▲首页 | 定位 | |
搜索 | ||
服务状态 | ||
关爱版 | ||
上门护理项目分类的导航 | ||
Banner页 | ||
护理服务 | ||
专家咨询 | ||
专科咨询 | ||
订单 | 全部订单 | |
待支付订单 | ||
待服务订单 | ||
待评价订单 | ||
我的 | 服务地址 | |
服务对象 | ||
我的评估 | ||
我的关注 | ||
优惠券 | ||
平台协议 | ||
客服和帮助 | ||
退款/售后 | ||
账号注销 | ||
护士端 | ▲抢接单 | 抢/接单 |
工单卡片 | ||
语音播报开关 | ||
消息通知 | ||
Banner | ||
工作台 | 派单 | |
超时提醒 | ||
工单查询 | ||
审批管理 | ||
代客下单 | ||
▲服务 | 工单详情 | |
护士出门 | ||
服务开始 | ||
一键报警 | ||
费用账单 | ||
评估 | ||
服务完成 | ||
垃圾投放 | ||
事件上报 | ||
咨询 | 当前咨询 | |
历史咨询 | ||
▲我的 | 我的保单 | |
服务项目 | ||
耗材请领 | ||
地址管理 | ||
咨询服务 | ||
钱包 | ||
我的二维码 | ||
设置 | ||
录音上传 | ||
个人信息 | ||
我的评估 | ||
平台协议 | ||
意见反馈 | ||
运营管理端 | 机构管理 | 基本配置 |
知情告知书 | ||
签约协议 | ||
费用配置 | ||
员工管理 | ||
团队管理 | ||
▲服务运营 | 服务对象 | |
服务地址 | ||
工单管理 | ||
订单管理 | ||
黑名单管理 | ||
售后管理 | ||
护理保单 | ||
评价管理 | ||
评估管理 | 评估列表 | |
评估量表 | ||
运营管理 | 广告管理 | |
财务管理 | 薪酬管理 | |
▲业务配置 | 工作时间设置 | |
服务项目配置 | ||
服务包 | ||
护理咨询配置 | ||
治疗项目 | ||
▲物资管理 | 物资目录 | |
物资包管理 | ||
仓库日志 | ||
员工物资查询 | ||
仓库配置 | ||
仓库管理 | ||
物资查询 | ||
物资入库 | ||
盘点管理 | ||
物资请领 |
1.4互联网诊疗服务
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入驻沈阳云医院,面向居民提供“互联网+医疗”便民惠民服务,拓展线上服务渠道、减少线下排队等待、提升居民就诊体验。医疗机构执业医生依托沈阳云医院平台,为居民进行线上问诊,根据居民提供的病历资料,进行诊断,为复诊患者开立处方,并实现药品配送到家。
服务包括内容但不限于:
1、在线咨询服务:支持居民在线就各类健康问题向入驻沈阳云医院的医生或专家团队发起健康咨询,并提供专科入口帮助居民快速定位所需科室。
2、在线复诊服务:针对复诊患者,支持患者通过线上渠道,由复诊医生或者专家团队完成复诊及续方;支持居民通过扫描医生二维码快速报道至复诊医生。
3、复诊购药服务:支持居民凭借在线复诊开具的处方实现在线购药。
4、药品配送服务:支持为在线购药的患者送药上门。
5、健康宣教:支持通过图文的方式向患者提供专业化健康知识宣传,帮助居民提高健康素养。
1.5身心健康管理服务
依托沈阳云医院平台,实现面向居民的身心健康管理服务,居民使用线上测评量表进行答题,系统对居民的答案进行评分,评分对应的结果将体现居民的身心健康状态。同时支持居民进行日常血压、血糖、身高、体重信息上传到云医院平台,记录居民的连续健康数据,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补充。
服务内容 | 服务描述 |
日常身体健康监测 | 日常监测数据包括:血压、血糖、体重体脂、血氧、心电和体温等,支持通过终端设备采集生理指标信息存储到日常监测中,其中血压,血糖需同时支持手动录入与保存;日常监测需提供血压、血糖、体重体脂、血氧、心电和体温等各项检测指标查询、统计功能,结合文字图表模式展现相关指标数据。 |
▲心理测评量表管理 | 系统量表库中包含200个以上常用心理量表,量表库需包含下列主要量表: 33项轻躁狂症状清单(HCL-33)、怀特利指数(中文版)量表、莱顿强迫问卷(儿童版)、睡眠功能失调信念与态度量表(中文版)、科赫立方体、STROOP-C测验、柯西木块等。(须提供系统答题界面截图证明及第三方评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人《软件测试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老年人认知功能测评 | 系统支持医用数码笔测验功能,用户使用专用数码笔可直接在纸上进行精神科常用连线、画钟等认知类测验操作,通过原始笔迹呈现,形成图片报告并上传平台保存。(须提供施测图片、报告截图证明及提供由第三方评测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并提供功能实现的技术路径详细说明并加盖公章)。 |
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 可提供在线预约咨询师交流服务,可在线通过文字、语音、视频与具有专业资质的心理咨询师进行预约或实时交流,寻求远程心理援助。通过线上心理服务平台,对于可能存在心理风险的用户能够进行及时诊断与干预,有效预防居民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
1.6居民健康评估报告服务
基于未来人口老龄化加剧、两病人群比例攀升等问题,沈阳云医院(二期)项目重点关关注高血压与糖尿病人群的健康评估报告服务。通过对居民健康数据的清洗、去重、整合,以沈阳云医院公众号作为统一出口提供居民健康报告。
服务类别 | 服务要求 | |
健康评估报告首页 | 1、首页须体现居民基本身份信息。 2、提供公众号二维码,支持通过公众号查阅电子版报告。 3、提示健康报告的评估时限(即本次评估数据采集的时限范围)。 | |
健康综述 | 健康提示 | 1、提供风险评估指数整体评价。 2、支持对评估时限内居民的就诊记录汇总统计(门诊/住院),并提示居民的主要健康风险或疾病。 |
健康指标曲线 | 1、提供居民血压趋势图,趋势图内须同时呈现收缩压和舒张压,图中须提供收缩压和舒张压正常范围提示。 2、提供空腹血糖趋势图,图中须提供正常空腹血糖范围提示。 | |
近期异常指标提示 | 针对评估时限内最新的体检报告,集中高亮提示全部异常指标的名称。 | |
近期体检结论和建议 | 针对评估时限内最新的体检报告: 1、给出体检结论。 2、针对体检结论中的异常指标,逐项给出简要的健康建议。 | |
健康指导 | 针对居民日常生活习惯给出普适性的健康指导建议。 | |
重点健康风险评估 | 风险简介 | 支持对居民的重点健康风险提供简明的科普性介绍。 |
健康风险相关指标及因素 | 1、汇总提示与重点健康风险有关联的指标及相关因素,给出指标的正常参考范围提示。 2、对重点健康风险给出风险等级评估。 | |
健康风险相关指标及因素解析 | 对与重点健康风险有关联的指标及相关因素,给出解析。 | |
健康指导方案 | 针对重点健康风险给出具体的健康指导方案。 | |
就诊统计 | 就诊次数统计 | 汇总统计居民在评估时限内的就诊次数。统计维度包括:门诊、住院、手术、体检。 |
诊断结果TOP5 | 按评估时限内就诊记录的诊断结果统计,给出排名前5的主要症状或疾病名称,以及诊断出该症状或疾病的累计次数。 | |
用药处方TOP5 | 按评估时限内就诊记录的用药处方统计,给出排名前5的药品名称和累计开方次数。 | |
最近10次就诊记录 | 呈现最近10次就诊记录信息,包括就诊类型(门诊/住院)、就诊时间、就诊科室、诊断结果 | |
历年体检报告分析 | 历年异常指标 | 呈现评估时限内历年异常健康指标汇总,给出检测项目名称、异常指标检测时间、异常指标名称、检测结果(同一指标在评估时限内出现多次异常则须全部列举呈现)、指标的正常参考范围提示。 |
历年体检结论和建议 | 1、支持查看历年的体检结论。 2、支持查看针对历年体检结论中的异常指标的简要健康建议。 | |
提示或声明 | 针对健康报告内容,提供必备的提示或免责声明。 |
1.7互联网医院建设服务
依托沈阳云医院平台,实现3家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建设,获得互联网医院牌照,须满足如下功能:
服务端 | 服务内容 | |
患者端 | 医院首页 | 医生快速搜索 |
首页宣传图 | ||
问诊服务入口 | ||
推荐科室/医生 | ||
公告信息展示 | ||
首页弹窗 | ||
健康图文资讯 | ||
▲问诊服务 | 图文问诊服务 | |
电话问诊服务 | ||
视频问诊服务 | ||
用户评价服务 | ||
投诉与举报 | ||
个人中心 | 个人信息管理 | |
就诊人管理 | ||
问诊订单与服务记录查看 | ||
关注的医生/科室 | ||
药品订单与处方笺查看 | ||
就诊病历查看 | ||
评价记录查看 | ||
投诉记录查看 | ||
联系客服 | ||
医生工作站 | 医生诊室 | 待接诊 |
问诊中 | ||
问诊服务 | 图文问诊服务 | |
电话问诊服务 | ||
视频问诊服务 | ||
▲处方开具 | 门诊病历填写 | |
西药、中成药处方开具 | ||
中草药处方开具 | ||
患者管理 | 患者搜索 | |
患者信息查看 | ||
医生笔记 | ||
患者分组管理 | ||
科普患教 | ||
个人中心 | 个人信息管理 | |
问诊服务管理 | ||
二维码名片分享 | ||
问诊服务记录查看 | ||
就诊病历查询 | ||
我的成就查看 | ||
用户评价查看 | ||
联系客服 | ||
系统设置 | ||
药师工作站 | ▲处方审核 | |
处方查询 | ||
药房工作站 | 订单自提管理 | |
订单配送管理 | ||
快递对账 | ||
商品维护 | ||
订单查询 | ||
退货管理 | ||
运营管理端 | 系统管理 | |
门户配置 | ||
问诊服务管理 | ||
处方与订单管理 | ||
运营管理工具 | ||
运营统计 | ||
系统对接 | 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院内HIS系统对接 |
1.8权威医疗资源引入
将沈阳、北京、上海等地权威医疗机构医生资源,引入沈阳云医院平台,实现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远程会诊服务,医生与居民之间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同时基于沈阳云医院公众号,推进分级诊疗工作落地,落实绿通服务。
1.9沈阳云医院运营
以“全面开通各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建设新业态”与“全面建成城市互联网护理服务新模式”为目标,基于沈阳云医院开展专业化的服务运营,为患者提供有效果、有口碑、可持续的医疗健康服务,充分体现医疗健康服务的便捷性、可及性,有效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包括:
1、沈阳云医院宣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软硬广设计、宣传活动策划及实施等。
2、沈阳云医院相关业务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基于沈阳云医院可开展的各项便民惠民服务,建立服务流程及制度、开展服务策划及实施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浑南区世纪路21世纪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街道北七马路13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qt2018@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84223108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