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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辰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华锐风机三季度第一批备件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黑龙江辰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华锐风机三季度第一批备件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辰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华锐风机三季度第一批备件采购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辰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华锐风机三季度第一批备件采购
1.2项目编号:0222HW20242105     
1.3采 购 人:黑龙江辰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注:本项目无需意向供应商办理CA锁。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PT100、机柜加热器、机械刹车衬垫、发电机加脂机、机侧电抗器、PLC控制器、轴流风扇、接触器辅助触点、350A保险、发电机编码器支架、风扇、水泵压力表、温控阀、发电机编码器、变桨电机、控制面板、齿轮油、润滑脂、绑扎带、绝缘胶布、防冻液、润滑脂。
2.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3交货地点:哈尔滨市方正县高楞风电场、佳木斯富锦市锦山镇别拉音山风电场、双鸭山市饶河县顶丰风电场
2.4付款方式: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后付款,付款前供应商须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应支付款的收据,收到发票后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卖方向买方开具相应收据后支付剩余质保金。
2.5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其所供产品为国内销售全新正品且生产日期为近一年以内,且该产品不得涉及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意向供应商须提供货物进项发票(提供发票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27日9:00至2024年7月30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17:00
6.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
7、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7.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9:00
7.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4年7月31日9:00
7.3递交证明材料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qjnyaqscb@163.com
7.4证明材料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证明材料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证明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8、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意向供应商
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9.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一次报价)
9.2竞价时间:2024年7月31日14:00至2024年7月31日15:00
9.3报价方式:总价报价,报价上限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0.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可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辰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99-9辰能大厦12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7200259
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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