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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江华瑶族自治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江办发电〔2022〕95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中国共产党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在县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纪律检查委员会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监察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为全额拨款单位,委机关内设15个内设机构。内设部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问责工作办公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调研法规室,下属事业单位有:“互联网+监督”平台与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23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108个,其中行政编制95个,事业编制13个。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9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1555.30万元,实际支出1555.3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00%。人员经费支出1215.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1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40.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367.65万元,实际支出367.65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00%。其中:

人才引进生活补贴,2023年实际支出0.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发放单位人才引进生活补贴。

乡镇纪检办案费,2023年实际支出178.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8.47%,主要用于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及廉洁文化建设等方面。

纪检监察津贴,2023年实际支出41.5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31%,主要用于发放纪委机关、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人员纪检监察津贴。

县纠风办、作风办经费,2023年实际支出7.9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16%,主要用于工作督查检查开支等方面。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023年实际支出0.9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7%,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绩效奖,2023年实际支出122.3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3.28%,主要用于机关工勤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础绩效奖、2022年度综合绩效评估奖励兑现等方面。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驻村帮扶工作经费,2023年实际支出15.4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21%,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队伙食通讯补助、城乡交通包干补贴及乡村振兴入户走访支出等方面。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未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分析

2023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反腐,干部队伍建设展现新气象,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红黄蓝”廉政风险分级管控、深化纠治四风“1+3”专项行动、“躺平式”干部整治、监督护航营商环境“六大举措”、“六大体系”廉洁文化建设等工作亮点纷呈;从严推进案件查办、立案157件,留置2人,共收缴违纪金额990.43万元,持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聚焦“国之大者”,统筹推进洞庭清波、统计造假、医药领域、护航营商环境等18项专项监督,共发现问题156个,处理处分86人。持续推进“清廉项目”建设,相关经验做法在“清廉永州”微信公众号进行推介。优化完善“红黄蓝”廉政风险分类定级监督机制,对全县各单位廉政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今年以来共发现问题57个,督促整改46个,问责23人,提请县委对2名“一把手”予以免职。从严推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及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整治,共立案21件,党纪政务处分19人,督促主动上缴违纪资金150万余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组建10个监督组深入各乡镇开展“入村亲农”监督调研,发现问题101个,问题线索5条,下发通报3期。通过推动监督下沉,全年群众信访举报同比下降24.5%,重复访、越级访分别同比下降35.5%和23.2%。紧盯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涉农项目资金分配、耕地保护等民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共处置问题线索36件,处理处分79人,追缴资金200余万元。深化“清廉中国”大数据实验室建设,升级监管模型,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医保等民生资金疑似问题699个,下发交办函7件,追回资金128.95万余元。

(三)加强内部控制。我单位历来重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增强法纪观念,遵守规章制度。为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对各项资金的管理、经费收支审批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各项经费支出实行限额把关、一支笔审批制度。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务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欠缺,对财务管理知识尚欠缺,规范单位财务行为能力需加强。

二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细化预算编制,优化预算支出管理。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严谨性、精准性,开展预算支出跟踪管理,确保预算执行目标的完成。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定期组织财务培训,加强财务经办人员业务能力。

(三)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预算调整和项目安排挂钩。拟于6月15日前在江华县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县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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