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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广电中心大楼零星维修工程会员库集中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合肥广电中心大楼零星维修工程
 第一部分 集中采购公告
合肥广播电视台(集团)资产管理部受合肥市广播电视台、合肥市文广局、合肥市教育局委托,现对合肥广电中心大楼零星维修工程会员库进行国内公开集中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与投标。
 
合肥广电中心修缮工程定点单位招标
一、工程概况
合肥广播电视中心工程位于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与天鹅湖路交口处,共分四个区:主楼A、B区,A、B区为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局部十七层,建筑面积A区地上27107M2,地下2252M2;B区地上20984M2,地下1362M2,建筑物高度约为72.90m,A区主要为餐饮、办公及服务用房,B区主要为广播电视办公、设备用房及100M2、110M2演播室;裙楼C区,C区为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局部五层,建筑面积C区地上13096M2,地下3663M2,建筑物高度约为24.30m,C区主要广播电视业务用房,含1500M2、600M2、150M2演播室各一套,300M2文艺录音室一套;D区为全埋式地下一层6级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3666M2,平时作为地下室车库使用。总面积72130M2。
二.维修范围及部分设施: 
一、停车车位 
地下停车位约140辆,地上停车位约320辆。
二、绿化 
用地四周为绿篱,地上停车位植草格草坪,局部点缀树木。 
三.其他设施 
非机动车停车棚、地板(砖)、门窗、玻璃、路面、围墙、墙体、吊顶、卫生间内设备、窨井管道、生活水及部分小额工程改造等 
四.业主要求的其他小额维修项目不包括涉及安全、环保、专业设备及中标单位资质范围外的项目(详细设备见现场)。 
 三.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 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装修装饰工程资质。 
3.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同类型工程业绩。
4.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6.能响应招标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四. 工程结算及工程定价 
 因本项目是小额项目,维修点多面广。广电中心入驻单位较多,费用需分摊解决。结合广电中心各家单位实际情况。费用按实结算。付款方式为:每半年结算一次或工程款达到10万元即进行各单位结算。结算前需提供竣工验收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次零星招标工程额度按照《合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本次采购如与政府采购及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政府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将确定3家入围定点单位对广电中心零星维修项目进行维修服务,广电中心有维修任务时将把维修清单发至三家入围企业进行询价。满足维修要求且价格最低者将被确定为该次项目服务商。
五.施工质量、工期、安全要求 
 1)施工质量应严格依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相关规范以及甲方要求施工,施工质量必须经相关部门及甲方验收合格,否则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承担返工费用及其他相关损失费用。 
(2)施工工期应按业主要求按时完成,属抢修的工程应在3小时之内技术人员到现场踏看并制定抢修方案,在业主下达任务后24小时到位开始施工;一般工期二天完工。较大工程两周完成。其他工程应按业主下达任务后三天内开始施工,并按业主要求工期按时完成;若拖延开工及竣工日期,则超过一天罚款500元,进度款推迟支付。
(3)施工安全由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负全责,施工人员持证上岗,符合国家及有关要求,若发生安全事故,业主不承担任何责任。施工必须按照相关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完成后需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验收资料。验收合格文件做为申请付款的凭证。
(4)甲方向中标方承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施工,竣工验收前中标方应提供竣工图或竣工说明,竣工后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按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中标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提供二份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5)因本中心工作的特殊性,部分工程需按照甲方要求施工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及安全要求。 
(6)严格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施工管理,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接受物业公司安全登记管理。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维修工程按照国家要求提供质保期保修服务。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中标方无偿维修。并按照有关要求考核中标人。
六.定价标准 
中标方应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价目表合肥地区综合价格》等有关规定完成维修项目的定价工作。 
 
合肥广电中心零星维修工程会员库单位招标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分(20分) 
项目实施方案 
评委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实施方案酌情打分: 
方案中有针对本项目及电视台播出等具体特点,编制施工方案,从技术力量配备、施工方案与工艺、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及资源配备及原有系统融合方案等。要求分项列出、符合规范、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 
投标人在合同期内,对质量控制、速度控制、文明安全施工及应急处置等做出针对性的方案及承诺,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审.没有提供不得分。
优秀8-10分,良好4-7分,一般1-3分。
 
0-10分 
项目安全管理方案 
评委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的安全方案酌情打分: 
针对本项目及本单位机房及重要办公场所等,编制具体安全方案。有安全保障措施和制度。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有专门的安全保障工器具。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如人身意外保险或全员安全保险)。要求安全措施分项列出、符合规范、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没有提供不得分。 
优秀8-10分,良好4-7分,一般1-3分。
0-10分 
维修响应及质保方案 
评委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方案酌情打分: 
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紧急维修响应方案。对漏水等急需维修项目有具体的响应时间。竣工后有对原损坏墙面及吊顶和路面等的修复方案。对质保期的维保事宜有完整可行方案的.
优秀8-10分,良好4-7分,一般1-3分。
对维修任务到达现场处理的时间作出承诺: 
(1) 承诺紧急维修能在2小时能到达现场处理的得5分;3小时到达现场的处理的得3分;不做承诺的不得分。
(2) 承诺普通维修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的得5分,承诺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的得1分,不做承诺的不得分。
(3) 承诺水电设施。门窗灯锁、生产器具项目24小时内修复的得5分,48小时的得1分。
1-25分 
资信、业绩及企业信誉 
(68分) 
投标供应商资质及规模(技术人员) 
投标供应商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得5分。
投标供应商具有防腐保温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得5分
投标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得5分。
人员资质证明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 工程技术人员中造价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人员齐全的,得5分;不齐全的没少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2) 以上人员需提供在该公司近一年的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未提供的不得分。 
0-20分 
投标供应商业绩 
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或者维修项目业绩的: 
1)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含)至50万(不含)的,每个得5分;总分15分。
2)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及以上的的,每个得10分。总分10分。
注: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证明文件。 
0-25分 
企业信誉与认证、获奖情况 
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或市场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奖项的,得4分
获得市级及以上本行业相关奖项的,一项得2分(总分6分)
0-10分 
备注 

 
 
 
 
十三、投标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最终评出得分前三名的公司,作为中标会员库单位。
(2)投标人竞标前须现场交纳5000元保证金(现金),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权。
(3)投标人迟到达10分钟、投标标书没有完整密封的视作自行放弃投标权。
(4)未中标人的保证金现场返还。
(5)中标人(单位)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本项目招标人签订合作协议(合同)。
(6)中标人需提供200元现金作为评标费用。
十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9月26日15:00
2、开标地点: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558号合肥广电中心B区4楼会议室
十五、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25日17:30
 
七 评标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合肥市广播电视台安全保卫部的集中采购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本次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对投标人标书的比较方法。 
二. 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一条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委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第三条 评委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诚信的原则,对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定。 
对某投标人的每一个分项值,逐项去掉五个评委每一次打分项中的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求剩余专家评分之平均,得到该投标人该分值项的得分。
将投标人每个分值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投标人的总得分。 
 
八 评标纪律
 第一条 评委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秘书组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条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合肥广播电视台(集团)。
 
六、联系方法:投标部分联系人:蒋工 电话:0551-63509027 传真:0551-63509086
 项目咨询、现场勘查联系人:魏工 0551-63509886
 需要咨询或有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投标人(公司)签字、盖章:   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条款,自愿参加竞标。
 
 
 合肥广播电视台(集团)资产管理部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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