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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公安分局教官服及教官训练教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长宁公安分局教官服及教官训练教具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0110-2024-6402
项目名称:长宁公安分局教官服及教官训练教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1.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宁公安分局教官服及教官训练教具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签定合同并明确采购数量及尺码后,20 日历天完成交货并验收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3)投标单位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4)投标单位如是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7)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个月内查询)注: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至 2024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下报名
方式:线下报名,详见其他事项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北京时间2024年6月13日上午12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2、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3、文件获取的补充:
(一)报名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清晰彩扫件(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清晰彩扫件;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清晰彩扫件;
(4)“信用中国”上下载信用信息(PDF文件)、“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清晰彩扫件。
(二)报名
供应商发送资料包应统一命名为:长宁公安分局教官服及教官训练教具采购项目(CTZB0110-2024-6402)报名审核资料---XXX公司”。发送至报名审核邮箱:1518375421@qq.com  为提高报名的及时性,供应商发送后,应及时联络本项目经办人员,经办人员会及时确认。若不通过,将通过系统告知原因。
(三)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报名通过后,经办人员将我司付款二维码发至各供应商报名邮箱,各供应商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的方式进行购买,购买完成后将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1518375421@qq.com 。经办人员会收到第一时间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注意:
(1)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2)供应商未通过而支付标书费用的,我司将原路退还相关费用;
(3)支付费用主体须与通过的投标主体名称一致,否则我司将原路退还相关费用。
注:(1)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除前述采购文件的获取途径外,潜在供应商通过任何其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应答或报价行为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地址:威宁路20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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