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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工作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苏家屯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工作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1-13 至 2023-11-20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冬妮

   (苏家屯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苏家屯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1-00214
项目名称:苏家屯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工作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61,100.00
最高限价(元):761,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苏家屯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工作
二、预算金额:76.11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概况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3〕32号)要求,在2022年度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完成全区2023年度日常变更调查举证、调查云平台填报、变更图层制作和数据库更新等工作,掌握土利用变化情况,保持国土调查数据现势性。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九、服务需求
为确保苏家屯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苏家屯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工作,涉及变更区域面积782平方公里,共计17个街道,204个行政村。
要求承接单位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资料收集处理和分析统计
完成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卫片执法、永久基本农田、上年度遥感监测图斑和自然资资源专项调查等数据收集和规范化处理,数据空间叠加套合分析和统计汇总等工作。
★2、信息提取
工作内容是套合年中和年底影像图,与基础年度正射影像图和数据库进行图斑比对,开展全地类内业判读,提取数据库地类与影像地物特征不一致的图斑范围,并预判土地利用变化类型。
★3、地类调查
工作内容是在部下发监测图斑和自主提取的图斑基础上,开展地类实地调查和举证拍照工作,同时进行调查云平台填报,变更图层制作等工作,完成调查成果数据编辑整理工作。
★4、数据库更新
工作内容是属性数据录入、拓扑关系建立、按照日常变更技术要求更新数据库,完成日常变更成果数据的制作。
★5、成果归档
包括:归档目录设置,资料收集成果、准备成果、调查过程成果、最终成果分类和电子成果数据保密与存储归档。
★6、检查验收与归档。
(1)成果检查,数据成果通过国家检查。
(2)验收工作,配合上级完成数据成果修改完善工作,整体成果通过上级检查,成果质量达到要求。
(3)成果整理,完成苏家屯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成果整理和归档工作。
★7、数学基准
(1)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投影: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中央子午线为123°
★8、主要技术依据
(1)《土地调查条例》
(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3)《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
十、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70%,付款条件:签订合同、提供项目成果,开具发票。
2.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30%,付款条件:成果通过省级检查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后开具发票。
以上支付均以财政预算资金拨付为前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苏家屯分局
地  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4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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