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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农办发〔2024〕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承担2024年县本级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澧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
澧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三、申报条件
1.培训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有农业技术培训、服务资质,愿意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主动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3.具备较高管理水平,规章制度健全。有较强跟踪培养的组织能力和实践培训经验,能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训的能力。
4.具备固定的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拥有可以容纳70人以上的多媒体培训教室,自有学员培训所需的食宿条件,交通便利。
5.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6.具备现代教学设备及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7.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8.没有不良记录。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得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培训入库。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与报名。
四、遴选认定程序
1.澧县政府网站公告;
2.相关主体对照条件自愿申报,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
3.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局党组会议通过,确定培训机构;
4.将认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定。
五、申报时间
请有意承担培训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主体)于2024年9月10日18﹕00前将培训机构申报资料(纸质档)上报澧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地址:澧县永兴寺路28号农业农村局院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秦永明,电话:13973611311,邮箱:hnlxyg@126.com
六、材料报送
自愿申报的培训机构(主体)需报送下列资料:
1.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公司简介、《澧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请表》、申请报告、培训方案等;
2.培训机构情况(包括机构性质、师资队伍及培训场所、实训基地等设施设备条件,以及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等情况);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有关证明材料(培训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相关资质证明和从事农民培训工作的业绩等其他证明材料,并列明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好附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澧县人民政府网站
八、选择办法
根据《澧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遴选培训机构评分表》得分情况择优选取。
附件:澧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请表
2024年8月23日
澧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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