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R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 报价作为评标入围条件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 与投标函一致。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 评标入围方法: 1.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20家(含20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1.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本项目将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 |
2.2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拟派项目负责人 资格要求 | 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 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职称评定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或工程竣工资料);②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 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资料: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或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 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的证明材料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
企业业绩 | 投标企业自2019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如竣工验收证明上未体现竣工验收时间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1)须同时提供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2)包含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总包单位业绩予以认可;如总包合同范围内景观绿化工程作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单独招标分包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该分包单位业绩予以认可。 (3)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的,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并同时提供建设单位联系人、岗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
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2.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2.3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100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R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R方法一;R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 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值取值为:84%。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R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注: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
2.3.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100分)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9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扣0.6分。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一律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注意事项:“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开标时特别说明: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须上传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所有相关表格、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