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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峰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市场调研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随着国家新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我院拟对顺峰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项目遴选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市场调研项目名称:顺峰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
二、项目服务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顺峰总院
三、项目内容:
类别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时间周期(单位)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顺峰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
1项
2(年)

中药配方颗粒将通过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广州GPO)进行线上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同一母公司下属两家(含两家)以上的分、子公司参与报名。
四、报名截止时间、项目调研时间、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17:00前
2.项目调研会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视报名情况而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名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报名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且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2、报名供应商必须是符合《药品管理法》、《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粤药监规许〔202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3、近三年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未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
4、供应商须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挂网(提供平台挂网截图)。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能提供以下两种形式之一的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中未体现为基本户的须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提供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按实际的纳税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政府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结果页面打印件(盖章)。
六、提供资料
1.资料包括:
(1)提供企业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的系统报价目录清单纸质版(需加盖企业公章,单独密封,封口贴盖章封条),和excel电子版(不接收PDF版),要求换算为相对应饮片的最小单位1g的价格。品种价格不能虚报、谎报、过分偏离实际,一经发现,取消项目参与资格。请根据报价表顺序报价,可供应品种请注明备案号,未能生产供应的品目备注“未能生产供应”。
(2)按附件3填报药品名称、规格、产地、厂家、价格、质量等级等文件资料,加盖公司公章;
(3)资格证明文件;
(4)企业简介;
(5)配送技术、商务、服务方案及承诺。
2.注意事项:供应商以折扣率方式报出单价,报价(按饮片当量报价)包含每公斤货物价款、运输费、税费以及售后服务费等一切应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采购人无须向供应商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文件中的报价为所有物资的真实报价,如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供应商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GPM证书或GSP证书、毒性中药颗粒及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
4.提供保证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及经营行为规范。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质量的管理制度、流程,驻点人员资质要求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5.提供可证明生产工艺相关材料,科研能力,如国家级CNAS实验室证书复印件、生产车间智能程度、设备先进程度以及产品生产全过程追溯等相关证书及材料。
6.提供中药配方颗粒临床安全性集中监测项目相关资料,并提供由中国临床注册实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7.GAP基地相关文件的复印件,种植品种数量。
8.按需求目录提供广东省备案品种数量及备案号明细表,每品种标明执行国家标准或省级标准。
9.提供可追溯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数。
10.提供智能化调配机的照片、设备台账等材料,以及合作计划书。
11.报名资料需要正副本(正本一本、副本六本)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加盖骑缝章,封皮外写清联系人及号码。
12.采购合同拟签订二年,从广州GPO进行采购,期间进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品种,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13.付款方式:每月结算1次,每次按从上一个结算日到本次结算日期间实际供货量结算。实际供货量以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字确认的供货记录为准,单价以中标单价为准,采购期间进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品种,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七、报名须知
1.供应商报名资料正副本盖章件顺丰快递至如下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金沙大道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供应楼二楼,药剂科:彭药师  0757-22322592。
2.报价资料另外单独用信封或档案袋封装,封口处贴盖章封条,纸质版与报名资料一起快递(切记单独密封,不能与其他报名资料装订在一起)。报价资料Excel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sdzyyyjk2021@163.com(不接收PDF版);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及项目名称,不接受电话、传真报名,不接受Word版项目报名表。请根据报价表顺序报价,可供应品种请注明备案号,未能生产供应的品目备注“未能生产供应”。
3.联系方式: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电话,药剂科:彭药师  0757-22322592。
4.请各供应商于市场调研当天到场进行PPT汇报展示,每供应商共10分钟(7分钟PPT展示,3分钟现场答疑)。
 
附件:
附件1:报名文件(参考样式).doc
附件2-顺峰总院中药配方颗粒报价表1.xls
附件3-顺峰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需求和参数2.doc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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