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街东圆新村、恒盛花园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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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广东 | 城市 | 广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沙湾街东圆新村、恒盛花园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湾街道办事处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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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湾街道办事处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08-14
沙湾街东圆新村、恒盛花园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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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08-14
沙湾街东圆新村、恒盛花园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资项目代码 | 2312-440113-04-02-987489 | ||
投资项目名称 | 沙湾街东圆新村、恒盛花园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沙湾街东圆新村、恒盛花园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沙湾街东圆新村、恒盛花园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西环路1802号、中华大道413号。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计划对番禺区沙湾街东圆新村、恒盛花园进行微改造。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改造内容共4项:1.楼道修缮;2.楼道照明;3.楼栋消防设施维修约462套;4.外墙整理约5275平方米。(二)小区公共部分改造内容共16项:1.室外消防设施维修约64套;2.照明设施安装约580处;3.小区道路修缮约12300平方米;4.人行安全设施维修完善2项;5.步行系统建设约7500平方米;6.排水管网更换约1100米;7.监控设施安装约110套;8.修缮围墙约1560平方米;9.“三线”整治约3620米;10.信息标识约58组;11.小区绿化提升改造约1760平方米;12.小区公共空间建设约6000平方米;13.拆除违法建设约21处;14.非机动车泊位建设约850平方米;15.信息宣传栏约95平方米;16.景观小品及体育设施约52处。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本项目最高建筑高度约25.2米。 |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 2.6.2.1设计部分 建筑方案优化调整及报建报批、施工图设计、竣工图、预算文件的编制;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给排水、电气、消防、智能化系统、室外工程(含接驳)、园林景观工程、绿建节能、照明、供电供水供气、通信、降噪措施设计等;提供施工全过程设计工代驻场服务;完成设计报建报批;提交设计总结报告等,具体设计范围以发包人需求书或设计任务书为准。 2.6.2.2施工部分 该项目计划对番禺区沙湾街东圆新村、恒盛花园进行微改造。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改造内容共4项:1.楼道修缮;2.楼道照明;3.楼栋消防设施维修约462套;4.外墙整理约5275平方米。(二)小区公共部分改造内容共16项:1.室外消防设施维修约64套;2.照明设施安装约580处;3.小区道路修缮约12300平方米;4.人行安全设施维修完善2项;5.步行系统建设约7500平方米;6.排水管网更换约1100米;7.监控设施安装约110套;8.修缮围墙约1560平方米;9.“三线”整治约3620米;10.信息标识约58组;11.小区绿化提升改造约1760平方米;12.小区公共空间建设约6000平方米;13.拆除违法建设约21处;14.非机动车泊位建设约850平方米;15.信息宣传栏约95平方米;16.景观小品及体育设施约52处。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本项目最高建筑高度约25.2米。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275日历日; (1)设计工期: 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经施工图审查发现问题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确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预算。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153.67783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注: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末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2)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4〕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主办方提供)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设计负责人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正式员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正式员工。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由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③专职安全员(联合体由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C3)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23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14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14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14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3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湾街道办事处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中华大道37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4892221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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