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康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提档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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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西藏 | 城市 | 昌都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芒康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提档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西藏芒康县公安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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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康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提档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芒康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提档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 09时4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23446 项目名称:芒康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提档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0(元) 最高限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0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4本项目特定的资质条件: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07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1日 09时40分 地点: 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根据招投标系统平台推荐的选择其中一种可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平台) (3)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zc/login)。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芒康县公安局 地 址: 昌都市芒康县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黎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都市卡若区卡若国际1期1栋1单元605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