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旅游发展规划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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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城市 | 天津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武清旅游发展规划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武清区文化和旅游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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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
(委托方)甲方: 天津市武清区文化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 张福刚
住所地: 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8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承接方)乙方: 天津大学建筑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谌谦
住所地: 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192号
联系人: 杨博
联系电话: 022-27404753
鉴于甲乙双方已于_2023_年_9_月签订了《天津市武清区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项目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需对原合同约定的规划成果内容进行补充调整,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补充内容
成果形式调整:原合同中第五条第5.1款约定的规划编制成果形式为图文本册和电子版成果。现根据区政府要求,乙方需在原图册基础上,增加文本说明,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背景、目标定位、市场分析、空间布局、要素规划、公共服务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文字阐述,以确保规划内容的全面性和可读性。
成果交付:经协商,最终交付成果为乙方向甲方提交包含新增文本说明的完整规划成果,成果形式为A4规格本册一套,电子版一套。同时,乙方需确保所有新增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费用调整
服务费用增加:鉴于成果内容的增加,甲方同意在原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基础上,向乙方支付额外的服务费用人民币 3.3 万元整(大写:叁万叁仟元整),作为对乙方新增工作量的补偿。
支付时间与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报财政审批通过,待资金到账后,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开具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叁万叁仟元整)。
三、其他事项
工作协作:在文本说明的编制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内容与原图册内容的协调性和一致性。乙方在编制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甲方协助的,应及时向甲方反馈,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保密条款:新增文本说明及其相关内容仍属于保密信息范畴,双方应继续遵守原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方。
争议解决: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照原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协议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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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