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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北里中区5号楼5单元1住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北里中区5号楼5单元1住宅
项目名称 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北里中区5号楼5单元1住宅 项目编号 GR2024BJ1002315
转让方名称 河南新飞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承诺函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底价 1105.5107万元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5-30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6-28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中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章女士 / 联系电话:18611619518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李经理 / 联系电话:010-83143159


一键贷款该业务由北交所合作银行提供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首套最高可贷比例70%,二套最高可贷比例60%首套城六区+10BP,二套+60BP,城六区外首套+0BP,二套+55BP申请贷款

徽商银行北京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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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商业银行北京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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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交易方式
  • 其他信息


一、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北里中区5号楼5单元1住宅
房产证号 京(2023)东不动产权第0003793号 目前用途 住宅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94.84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河南新飞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城所属河南新飞进场转让北京房产的批复(资产〔2024〕62号)
批准单位名称 中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31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状况以实物的现状为准。本项目公告期间,意向方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披露内容并完成了对标的资产的现场踏勘,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质量等方面瑕疵或其他任何理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受让方应承担相关的全部责任与风险。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我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我方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我方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转让标的现状进行交付;
(4)我方同意转让标的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房产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及标的房产所在地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是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办理房产证分割及过户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
(6)已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若因我方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我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7)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
(8)同意按照成交价款的2%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踏勘安排 本项目可进行现场踏勘,踏勘需提前与转让方预约并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踏勘联系人:赵博 ,18601325697。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抵押情况:2024年4月11日,新飞集团决策通过将该房产抵押给金城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5月22日,北京房产抵押事项已通过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司初审,2024年6月即将正式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2.该房产系新飞集团于1993年购买所得,并由开发商于1993年开具发票。2023年3月27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关于后续房屋过户事宜,新飞集团明确承诺,在后续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即过户)的过程中,将秉持诚信、专业的态度,积极配合买卖双方及相关部门,将全力配合,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以确保过户流程的顺利进行。
3.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增值税价格。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房屋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331.00万元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6)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承诺函.pdf
图片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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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出口



确定













































5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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