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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高速公路ETC发行、售后、客服及运维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高速公路ETC发行、售后、客服及运维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速公路ETC发行、售后、客服及运维项目。预算金额:1544.18万元。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     (万元)
 
1
 
湖南高速公路ETC发行、售后、客服
及运维项目
ETC用户售后服务

1
504.13
 
2
ETC客户发行服务

1
550.08
 
3
ETC客户服务中心开办

1
56
 
4
APP、公众号、小程序、出行网站建设

1
89.89 
 
5
ETC客服系统新增功能

1
219.42
 
6
ETC客服系统技术维护及ETC运营服务系统支撑服务

1
124.66
 
7
     总 预 算
 
 
1544.18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栏山公寓综合楼第1幢N单元12层1201号房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2019年3月,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组织召开ETC推广工作布置会议,并制定《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关于ETC推广工作布置会议纪要》(湘高联网〔2019〕10号),会议明确捷通科技公司(现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湖南省高速公路ETC发行服务合作机构,具体负责ETC发行业务,并由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相关部门与捷通科技公司共同解决ETC当前存在的问题。
2020年5月,为进一步规范ETC运营和服务模式,提升我省高速ETC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促进全省ETC用户推广,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根据《关于ETC运营管理有关事宜的请示》(湘高联网司〔2020〕9号)批复,由信息科技公司负责ETC二次发行和管理(含全省ETC网点业务管理)、技术对接、客户(含售后)服务、ETC结算、拓展应用等相关工作。
2020年6月,根据《关于ETC运营管理有关事宜的请示》(湘高联网司〔2020〕9号)批复结果,联网公司与信息科技公司签订《湖南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项目合作协议》,在合规上进一步完善双方ETC职能划分,明确信息科技公司负责湖南省ETC卡和电子标签发行、销售和后续服务工作。
根据《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关于加强ETC客户发展工作的函》(交路网函〔2019〕228号)(详见附件3)的要求,各省发行服务机构负责ETC车载设备采购和发行管理,确保产品备货充足。2020年9月,省联网中心将《关于进一步规范ETC发行及服务工作的函》(湘高联网函〔2020〕172号)印发至全省各ETC合作发行机构,明确信息科技公司负责全省高速公路ETC发行设备的采购和一次发行工作。
信息科技公司自2019年起开始承担的ETC发行服务工作,业务包括银行ETC业务监督管理、ETC呼叫中心(95022)业务管理、线下网点服务及管理、设备售后管理、ETC结算及跨省清缴划拨管理等。为保障十四五规划“交通强国”、发展我省“智慧交通”的长远规划顺利进行,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由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接湖南省高速公路ETC发行、售后、客服及运维项目。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唯一性论证意见
论证时间:2021年8月27日
论证地点: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317会议室
论证意见:
1、依据《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关于ETC推广工作布置会议纪要》(湘高联网〔2019〕10号)、《关于ETC运营管理有关事宜的请示》(湘高联网司〔2020〕9号)的批复及省联网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ETC发行及服务工作的函》(湘高联网函〔2020〕172号)等相关文件,现信息科技公司已承担了湖南省高速公路ETC发行、售后、客服及运维等实际工作,具备了承接后续工作的服务能力。
2、本项目具有行业的独特性,且信息科技公司在职能上承担了且已实际履行了湖南省高速公路ETC发行、售后、客服及运维相关工作,并针对性的在发行、售后、系统的运维等方面做出了资源投入和支撑。同时考虑到ETC业务的复杂性和公益性,保障业务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由信息科技公司承接该项目是合适的。
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湖南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6号)中明确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负责ETC发行业务,证明信息科技公司具备ETC发行的唯一授权(省内),具备相应的服务和保障能力。
综上所述,依据《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适应范围,在不以盈利为目的前提下,为确保服务的延续性、确保工作质量效果和完成时限,遵循有利于行业发展、规范服务流程、弥补成本为限的原则,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湖南省高速公路ETC发行、售后、客服及运维服务。
专家组成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宋杰
交通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高级工程师
沈震冰
湖南省委办公厅内网办
主任
黄晟
湖南省交通质安局
高级工程师
夏继明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李超
山东高速信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

六、公示期限:自2021年 9 月 9日至2021年9 月 15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监督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话:0731-8975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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