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142团连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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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新疆 | 城市 | 石河子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第八师142团连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 |
采购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二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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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师142团连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142团连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1240649)
已由 第八师石河子市农业农村局 以师农发[2024]113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二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八师142团6连、7连、8连、11连、16连、18连、19连、21连、31连
3.工程规模:主要内容包括拟建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 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 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 ),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
(2)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5)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6)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类似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扫描件(以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5、企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如2023年尚未完成,则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财务要求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
9、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22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8月28日 20时00分
2.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 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3)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八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八师石河子市农业农村局0993-2069978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142团连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1240649)
已由 第八师石河子市农业农村局 以师农发[2024]113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二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八师142团6连、7连、8连、11连、16连、18连、19连、21连、31连
3.工程规模:主要内容包括拟建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8004001240649001001 | 第八师142团连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施工范围包括:第八师142团连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范围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按照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 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36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 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 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 ),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
(2)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5)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6)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类似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扫描件(以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5、企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如2023年尚未完成,则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财务要求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
9、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22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8月28日 20时00分
2.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 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3)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八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八师石河子市农业农村局0993-2069978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二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分公司 | |||||
地 址: | 第八师一四二团(新安镇)九小区37栋2楼 | 地 址: |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东六路64小区70-5 | |||||
联 系 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 系 人: | 赵艳玲、杨玲玉 | |||||
电 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 | 13579749889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