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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老五连公租房改造项目装饰装修及部分土建的意见征询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老五连公租房改造项目装饰装修及部分土建的意见征询公告(招标编号:TZ-JY-2024-05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老五连公租房改造项目装饰装修及部分土建的意见征询公告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0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环本 农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老五连公租房改造项目装饰装修及部分土建的意见征询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老五连公租房改造项目装饰装修及部分土建的意见征询公告: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9-23 00:00到2024-09-28 17:00
获取方式:本次为意见征询,非正式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9-29 17:00
递交方式:本次为意见征询,非正式招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9-29 17:00
开标地点:本次为意见征询,非正式招标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标 人: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招
地 址: 南通市环本农场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唐闸镇街道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购物 中心1幢1301、1302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意见征询版,非正式版本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老五连公租房改造项目装饰
装修及部分土建的意见征询公告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拟就老五连公租房改造项目装饰装修 及部分土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拟定的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 示,并向潜在供应商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为非正式采 购文件,正式采购文件详见后续采购公告。
一、征求意见范围:
(一)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时限等要求; 4.采购项目交付的时间和地点;
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二)采购文件
1.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倾向性条款;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排他性条款; 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
4.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5.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意见征询版,非正式版本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应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前将书面 意见送至江苏环本农场企管部办公室,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环本农 场 。 同 时 将 书 面 材 料 的 电 子 文 档 发 送 至 邮 箱 1539661668@qq.com 。 联 系 人 : 朱 先 生 , 联 系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三、合格的意见和建议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采购 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 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 受。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按规定提请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单位名称: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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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老五连公租房改造项目装饰装修及 部分土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的老五连公租房改造项目装饰装修及部分土建项目已经由 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 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环本农场。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 190 万元。
(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4 年 09 月,计划竣工时间:2024 年 11 月,施 工总工期为 60 日历天(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发 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4、本次招标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54 套住房装饰装修,新建老五连公租房便 民服务中心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新建住房 5 套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具体详见施 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样板房。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 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 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 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 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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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 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 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 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 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 的公告》(〔2023〕第 26 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注册证书,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如同时参加两个标段,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5.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5.6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 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 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和损失。
7、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自 2024 年 09 月 日起至 2024 年 09 月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1:30,下 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 555 号鸿鸣摩尔 1 幢 13 层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领取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请至江苏省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jszbtb.com/#/bulletin?page=1&category_id=88 下载)扫 描件发至邮箱(443608475@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附件为“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同时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 人:薛女士,联系电话:18115810507)并领取采购文件。逾期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 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售价:¥300.0 元/标段(人民币)
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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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须于 2024 年 09 月 日 14 时 3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江苏新世纪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 555 号鸿鸣摩尔 1 幢 13 层),如有变 动另行通知,并在 2024 年 09 月 日 14 时 30 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9、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10、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江海大道 555 号鸿鸣摩尔 1 幢 13 层 联系人:薛女士
电话:181158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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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老五连公租房改造项目
装饰装修及部分土建
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TZ-JY-2024-057
招 标 人: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4 年 0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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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 2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2 二、投标人须知 ................................................................... 4 (一)总 则 .................................................................. 4 (二)招标文件 ............................................................... 5 (三)投标文件 ............................................................... 6 (四)投标报价 ............................................................... 8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 11 (六)开标、评标、定标 ...................................................... 12 (七)授予合同 .............................................................. 14 第二章 评标办法 .................................................................... 15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20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 7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72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78 二、授权委托书 .............................................................. 79 三、投 标 函 .............................................................. 73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 74 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 75 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76 第六章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 77 一、投标人一般情况 .......................................................... 78 二、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 .................................................. 81 三、财务状况表 .............................................................. 82 四、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 83 五、诚信承诺书 .............................................................. 84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 85 第八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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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 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1.1 标段名称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老五连公租房改造项目装饰 装修及部分土建施工
2 1.1 建设地点 南通环本农场
3 1.1 建设规模 合同估算价约 190 万元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1.1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60 日历天(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 开始计算工期)。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 年 09 月至 2024 年 11 月 (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7 1.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8 1.2 招标范围 54 套住房装饰装修,新建老五连公租房便民服务中心 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新建住房 5 套土建、安装及 装饰装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样板房
9 1.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0 16 工程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报价
11 12 投标有效期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13.1 投标保证金金 额 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 元) 形式:现金(须密封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带至开标现场);
13 14.1 踏勘现场 踏勘方式:投标人自行踏勘
14 5.1 答疑、澄清截止 时间及方式 提疑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日 17:00 时之前 答疑、澄清发布时间:2024 年 09 月 日 17:00 时 之后
16 18.4 招标控制价的 公布 招标控制价:189.57 万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7 20.1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招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共叁份。
18 21 投标文件递交 收件人: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地点: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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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 555 号鸿鸣摩尔 1 幢 13 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9 24 开 标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 555 号鸿鸣摩尔 1 幢 13 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0 25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建设单位依法组建。
21 34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0%。 履约担保金的提交形式为:转账;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日内且合同签订前 交齐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2 5.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名称: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江海大道 555 号鸿鸣摩尔 1 幢 13 层 联 系 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18115810507
23 特别提醒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 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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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概况
1.1.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1.2.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具备条件。
(2)施工用水、电:临时供水、电、变配电费用及施工用水、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 承担。
(3)场内外道路:临时道路由投标单位现场考察,中标后由承包人自行处理。
(4)其他:中标单位应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 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施工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因此发生的机 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以及 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相关构筑物、道路、庄稼、设施等损坏的,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自 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去踏勘现场,须现场踏勘承诺回执须招标单位盖章签字确认,任何忽视、猜测或误解实际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的申请一律不予认可,并承担踏勘现 场发生的一切费用。具体安排踏勘时间为:
2024年09月 日-2024年09月 日14:00-17:00,联系人李主任,电话17351311048 。
1.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 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且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1.1 企业的资质类别: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 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2 参加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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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 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 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 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 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2.1.3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标准”。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 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图纸
4.2.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通过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 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疑问等问 题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向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 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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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 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等)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招标答疑、澄清要求向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 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5.3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 投标人的招标答疑、澄清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招标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都将予 以澄清、修改或补充。回复或补充的内容通过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电子文档 形式发布。该澄清、修改或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6.2 补充通知报招标人同意,通过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电子文档形式发 布。
6.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 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 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 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
(三)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按 4.3 条款,否则责任 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8.1、8.2 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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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资格审查材料包:
8.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 8.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1.3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8.1.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1.5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复印件; 8.1.6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有效劳动合同); 8.1.7 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8.1.8 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所需提供的表式。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2 商务标包括以下:
8.2.1 投标函;
8.2.2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8.2.3 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人员表; 8.2.4 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 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章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 进行扩展。
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前附表第 12 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现金。
13.2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13.3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且合同签订完毕后一周内予以退还(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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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 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 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一)放弃中标项目的;
(二)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三)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 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14.踏勘现场
14.1 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 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 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 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4.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 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四)投标报价
15.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的全 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设备、劳务及所需 的全部费用。
16.投标报价方式
16.1 本工程采用 固定总价 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人 工的市场风险。工程量的风险和价的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一旦中标除合同约定可调整内容外,结算价格一次性包定不予调整。完成发包人要求的 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本项目装修工程仅提供平面图,具体装修要求请投标人自行至现场查看样板房,以 样板房的样式、材料、材质、做法为装修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和依据,土建工程详见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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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图纸。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主报价确定投标报价的计价方式。本项 目非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含基材、主材、辅材、人工、机 械、措施费等全部费用。投标人慎重测算施工成本,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生错误 或漏项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
18 招标控制价
18.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
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9.1 投标人不得擅自改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上的内容。若对提供的工程量清 单内容有疑义,请将书面疑问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和方法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其中清单 内容的书面疑问材料经招标人组织核实确认后提供最终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 时,不得增减清单工程量。
19.2 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 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 人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9.3 工单位自行考察施工现场情况,充分考虑场地狭窄对工程施工的影响,要加强 施工区域内的管理,文明施工,注意环保,确保周边的居民利益。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 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 的情况等一切突发事件,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业主不再承担此类费用。若发生机械台 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 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定,工程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9.4 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 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9.5 标人必须认真仔细踏勘施工现场,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 考虑赶工措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临时设施费等措施费。如有损坏,应按照不 低于原设计标准恢复。
19.6 标人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并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期的各种 风险及施工期间或以后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并计入工程报价,一旦中标,不得提出额外 增加费用要求。
19.7 标单位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人工工资的动态管理,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9.8 程量清单应与施工图、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规范等文件结合起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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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设计变更外,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未列明或项目特征描述不全,但投标人 为满足招标人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而必须完成的工作,投标人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 中,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为此类项目另外支付费用。
19.9 标人承包人须在竣工前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建筑垃 圾及剩余材料等全部清运出场,相关费用由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 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19.10 项目未推荐品牌的需选用国产中档品牌,在实际施工中,由施工单位提供不少 于三种品牌备选,主要材料的选用需待业主确认后方可进场,在工程结算时,综合单价 不予调整,所有材料严禁使用贴牌、套牌,一经发现,材料退场返工,并且须按合同总 价的 1%-5%支付违约金。本项目建议品牌详见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推 荐的材料品牌或者不低于推荐品牌档次及标准的其他品牌进行投标报价,若投标人选用 招标人推荐品牌以外的其他品牌,则投标人必须提供该品牌不低于招标人推荐品牌档次 及标准证明材料。中标后必须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规定的材料生产厂家、产地、品牌 之一报招标人项目部确认后进行采购,报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场。
19.11 报价书中的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必须等于合价。如有误差,在结算时以金额 小的为计算依据。
19.12 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 素,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对周边相关构筑物、道路、庄稼、设施等损坏的,承包人必须负责更换或修复,直至得到发包人的认可,期间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 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9.13 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齐全所有隐蔽项目等影像视频资料以供后期审计使 用,在送审结算资料必须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片,所摄照 片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清单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则结 算时该项内容不予认可。
19.14 单位必须保护现有房屋、道路、结构物等成品,如有损坏,应按照不低于原设 计标准恢复,费用自理。
19.15 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需满足市、区及发包人的相关规定,如不满足,发包人有权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罚款。
19.16 路移动机械须满足环保要求,具体环保要求可参照《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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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 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 案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19〕40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9.17 中标人需采取措施保证施工不影响现有道路正常通行,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 价中。
19.18 单位拟派施工作业人员须服从甲方的场所管理规定。
19.19 本项目样板房装修费用为 58442.98 元,由中标单位支付给样板房装修单位,该部分费用不予下浮,作为固定费用列入报价中。样板房装修费用明细详见附件《老五 连样板房费用明细》。
19.20 事宜在书面答疑中明确。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投标人应准备叁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0.1 投标文件两册装订。第一册(资格审查材料)、第二册 (商务标)。
20.2 投标文件的第一册(资格审查材料)、第二册 (商务标)应分别密封,并在 封袋分别标明“资格审查材料”或“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及 投标人名称。
20.3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以显著标志密封,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 签章。
20.4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 人。
20.5 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18 项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 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 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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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定标
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办法,详见第二章。
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 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 件,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25.评标委员会
资格审查、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 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
26.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 响应,按废标处理。
26.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6.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26.3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6.4 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26.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6.6 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6.7 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6.8 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的;
26.9 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26.10 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 的最高限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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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6.12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6.13 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6.14 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6.15 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6.16 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 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6.17 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清标的;
26.18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 的情况的;
26.19 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的;
26.20 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21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投标人和招标人签字盖章的现场踏勘承 诺书和现场踏勘承诺书回执的。
26.2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 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27.评标、定标工作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 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 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 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 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 据。
29.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 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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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 为准。
30.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 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3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将在评标报告之外公布下列评标结果公开的内 容,评标结果在开标结束后公布。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
(二)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判定废标的依据;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四)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
以上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具体的评审因素作出 适当调整。
(七)授予合同
33.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4.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21 项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担 保的形式为银行转账。
35.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 34 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 以赔偿。
36.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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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每个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由授权委托人当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可拒绝接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 原件为未密封在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需单独提交。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评审→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程序及办法
(一)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 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标委员会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 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 号 项目内容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须提供的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详见第六章)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 有授权) 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详见第六章)
3 企业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 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施工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 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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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 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注 册在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 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 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 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 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 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 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 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 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 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 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 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 发的公告》(〔2023〕第 26 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 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注册 证书,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 从其规定。 如同时参加两个标段,项目负 责人可为同一人。
7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企 业正式人员 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 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有效劳动合同) 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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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 建工程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 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 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 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 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 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 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①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 六章)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 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 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证明。 ①诚信承诺书 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 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 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 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 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证 明。
9 诚信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 详见第六章)
10 10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至现场踏勘,并提供现场踏勘承诺书和现场踏勘承 诺书回执 提供投标人和招标人签字盖 章的现场踏勘承诺书和现场 踏勘承诺书回执(格式详见第 六章)
11 11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 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 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 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 通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 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并提供给评标 委员会。
备注: 1、上述(1)—(11)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2、若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虚假,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3、如法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化,请提供相关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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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 100 分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商务标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方可参加 商务标的评标。
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本工程商务标评审设置 A、B 两种评标办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种方 法作为商务标的评审标准。
评标方法 A:
1)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 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 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 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算术计算错误除外),在后续评审中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做 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 100 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较,每上浮 1%扣 0.9 分,每下浮 1%扣 0.6 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
评标方法 B:
1)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 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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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1-Q1, K1 值取值范围:95%、96%、97%、98%,Q1 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K1、Q1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取值为:90%。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算术计算错误除外),在后续评审中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做 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 100 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较,每上浮 1%扣 0.9 分,每下浮 1%扣 0.6 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得分有相同时,则 投标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也相同,由招标人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 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 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 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六、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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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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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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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 及有关事项 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环本农场有限公司企业资金
5.工程内容:54 套住房装饰装修,新建老五连公租房便民服务中心土建、安装及装 饰装修,新建住房 5 套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样 板房。
6.工程承包范围:同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 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或以 承包人实际进场施工日期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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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
(10)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 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 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 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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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4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履约保证金,且双方签字及盖章后 成立并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十四、清洁文本
本合同除落款部分签字为手写外,其余均为打印文本,任何手写的增加、删除、涂 改、涂销、贴涂、挖取等改变打印文本原意的,均无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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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签署页:
发包人(公章):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包人(公章):
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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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
(10)其他合同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 监理人:
名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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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设计人:
名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2 永久占地包括: / 。
1.1.3.3 临时占地包括: /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 12 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暂行规定》、建设部第 89 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第 30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79 号令)、《江苏省工程建 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及 省、市有关规定。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及承诺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 文件及其附件;(4) 本合同专用条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6)投标书及其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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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8)图纸;(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 3 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4 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 人员泄漏有关图纸内容。
1.6.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3 日内必须提交详细的施 工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开工。施工组织设计将作 为工程款支付的参考依据之一。每周四向监理和发包人提供下一周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 本周施工进度报表;总进度计划在开工前 3 天提供。具体计划及时间要求根据工程需要 补充明确;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视发包人需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 7 天内 。
1.6.3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 员使用。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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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1.8 交通运输
1.8.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1.8.2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 通用条款执行。
1.8.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
1.9 知识产权
1.9.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 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 款执行。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9.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9.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 式:已包含在本合同价内。
1.10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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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权力 和监理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力。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施工现场的现状为准。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于开工前办理好施工所需 证件、批件(承包人自身资质证件除外)。
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提供审查通过的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结 算及其他资料。A. 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上加 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B. 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 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给发包人;3、施工中对原设计中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承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 图,并承担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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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询版,非正式版本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8 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合,否则由 此对发包人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竣工时,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在竣工 图标出各类管线的实际走向和定位。
(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②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总进度计划在开工前 3 天提供。具体计划 及时间要求根据工程需要补充明确。
③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 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安全防护等,并负责安全保卫。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 ④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根据发包人要求免费提供。
⑤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 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 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
⑥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工程未交付给发包人之前,承包 人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⑦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 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保护措施由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发包人和现场监理审核 批准后执行。
⑧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文明工地要求,做好场地清理及相关工 作。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要整齐,机械停放有序,做到工完料清;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 有关规定,符合清洁卫生要求;定期地将所有建筑垃圾从施工场地清除,并运出场外;交工前,将所有剩余的建筑材料运走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将所有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施 工场地运走。上述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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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的 5%。若承包人现场施工作业面、办公区满足不了文明施工要求,发 包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打扫, 具体发生的费用从进度款中按实际费用的2倍扣除。
⑨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A.现场施工条件和情况由承包人自行勘察,机 械设备布置和防护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B.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施工场地周 围的自然景观和环境。C.如果在现场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 共设施,承包人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发包人或专门机构。承包人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已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D.临时停水、停 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费用和工期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已充分考虑,并已 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因此,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不另行增加 费用。E.对于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因承包方前期手续而索赔或消极施工,需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F.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的原因出现质 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每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2 万元违约 金,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⑩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现场,清理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其 它单位进行清理,并按具体发生的费用 2 倍及以上从进度款中扣除,并且承包人按 5000 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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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现场工程管理、协调关系、听从发包人和 监理的指挥。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在本工程施工期内月出勤率必须达 26 天以上,每天不少于 8 小时。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①发包人每日进行考核、检查、考勤,考勤时由项目经理至发包人指定办公室(狱 务后勤保障中心)每日两次签到(上午签到时间 8:30-9:00;下午签到时间为 14:00-14:30)。
②发包人考勤时,发现项目经理未能按照前述出勤天数(26 天/月)的,发包人有权 收取承包人 3000 元/人·天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照项目经理缺勤天数核算后从工程款中 扣除。
③如缺勤次数过多,且施工质量、进度等不能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将承包人清出 施工现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3.2.2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①派驻现场的建造师班子(项目管理人员班组)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工程施工期间 承包人报名及投标书中明确的项目部主要成员,必须保证施工全过程在本项目工地工作,项目组的任何成员变动,均须得到招标人书面认可,同时约定,更换后项目管理人员班 组成员必须与承包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时间之前),同时 还应提供更换后项目管理人员由承包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社保记录时间为本项目投 标时间之前)。
②建造师本人每天在工地不得少于 8 小时(施工期间),有事必须向发包人书面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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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
③如发现建造师违反上述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款 3000 元,罚款金额按照项目经理违 反上述规定次数核算后从工程款中扣除。
④项目经理考勤超过 5 次不到岗或发包人认为项目经理不具备现场履职能力的,发 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更换人员需经发包人适岗考察通过后方可更换,同 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 3 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带 来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未经(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 3 万元 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清出施工现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3.2.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常驻项目经理经发 包人和监理方考核不合格者,承包方一周内必须无条件更换,同时须支付相应金额的违 约金(更换项目建造师 3 万元/次),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 清出施工现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开工前 3 天 。
3.3.2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常驻项目 部组成人员经发包人和监理方考核不合格者,承包方一周内必须无条件更换,同时须支 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更换项目部主要成员(施工员、安全员)1 万元/次/人)。
3.3.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 离开 。
3.3.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①派驻现场的投标书中明确的项目部主要成员(施工员、安全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施工全过程在本项目工地工作,其余人员按业主要求适时到位,项目组的任何 成员变动,更换后项目管理人员班组成员必须与承包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时 间为本项目投标时间之前),同时还应提供更换后项目管理人员由承包人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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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记录(社保记录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时间之前)均须得到招标人书面认可,同时须向招 标人支付违约金(更换项目部主要成员 1 万元/次/人)。
②项目部组成人员(施工员、安全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兼职本工程以外的工作,在本工程施工期内月出勤率必须达 26 天以上,每天不少于 8 小时,发包人每日进行考核、检查、考勤,考勤时由施工员、安全员至发包人指定办公室(狱务后勤保障中心)每日 两次签到(上午签到时间 8:30-9:00;下午签到时间为 14:00-14:30)。
③发包人考勤时,发现项目部主要成员(施工员、安全员)未能按照前述出勤天数(26 天/月)的,发包人有权收取承包人 3000 元/人·天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照项目部主 要成员(施工员、安全员)缺勤天数核算后从工程款中扣除。
④项目部主要成员(施工员、安全员)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发包人请假。
⑤项目部主要成员考勤超过 5 次不到岗或发包人认为项目部主要成员不具备现场履 职能力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部主要成员,更换人员需经发包人适岗考察 通过后方可更换,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 1 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并 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未经(或经过)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部主要成员,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 1 万 元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清出施工现场,已完工程 量不予结算。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现项目部主要成员不在 现场发包人有权收取承包人 2000 元/人·天的违约金。如缺勤次数过多,发包人有权要 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项目部主要成员。
3.4 分包
3.4.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4.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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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4.3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5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设备、人员进场至 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3.6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元,缴纳方式 转账 ,承包人 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日内且合同签订前交齐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 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10%,其中:
①工期占履约保证金额的 20%,工期履约保证金待工程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并经 验收合格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后,无息返还;
②质量占履约保证金额的 40%,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严重质量问题或 质量事故,除根据质量问题或事故的严重程度扣除部分或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外,还需 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到位 达到验收标准,否则已完成合格工作量在结算时按 60%计算。质量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 验收,且完成约定的验收标准后,无息返还;
③安全文明施工占履约保证金额的 20%,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待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凡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事故,除根据事故 的严重程度或等级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外,还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引 起的一切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竣工资料占履约保证金额的 10%,若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该保证金不予退还; ⑤项目部人员到岗占履约保证金额的 10%,施工期间经发包人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应 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并扣除部分或全部项目部人员到岗保证金,同时项目部人员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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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岗罚款仍按其他约定条款执行。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对安全生产、文明施 工、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和各方关系 ,以及《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 职权,详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见监理合同。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 ;
职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3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 行确定:/;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2 质量保证措施
5.2.1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工程技术要求及有关工程施工规范、规格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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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施工,并无条件的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无论监理 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的责 任。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没收全部的质量 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1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 48 小时书面 通知监理人及(或)发包人。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72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1)承包人须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施工责任。承包 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地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包人在工地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 全员。如发包人检查到承包人人员不到位的,则发包人有权按 10000 元/人·次计取违约 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工程施工前和施工中,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技术 进行交底; 承包人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周边及主要通 道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其它有关法规要求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本单位技 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发包人代表和现场监理批准后实施。
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制定安全施工标准及 要求,负责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工程施工前,承包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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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经监理工程师签字 确认后方可使用。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 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未能达到上述(1)-(3)条要求,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的 10%。
(5)建立安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工地班前活动制度、文明施工 检查制度。满足江苏省、南通市等安监部门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及 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6)本工程设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凡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事故,除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或等级扣除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外,还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引 起的一切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期间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工程每项工程完成后,经发包方、承包方、分包方三方验收合格后,交承包人负责总包管理。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
6.1.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①承包人必须按照文明工地标准和要求做好场地清理及相关工作。施工现场的材料 堆放要整齐,机械停放有序,做到工完料清;
②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清洁卫生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 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定期地将所有建筑垃圾从施工场地清除,并运出场外; ③交工前,将所有剩余的建筑材料运走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将所有施工机械和设 备从施工场地运走。
④上述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⑤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的 5%。
⑥若承包人现场施工作业面、办公区、生活区内清洁卫生满足不了文明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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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打扫,按具体发生的费用 2 倍及以上从工程款中扣除。 ⑦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现场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做到文明施工。
⑧施工现场要设立标语、标牌,做到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和有关部门的管理 。
6.1.4 安全生产责任
①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 织施工,承包人须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施工责任。承包 人应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地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 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②承包人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高压管线和地下管线 等,应当采取专项措施(专项措施方案需得到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 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 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③承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施工现场 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满足消防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 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 显标志。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承包人在开工前必须提 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及总监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及监理认可后方可 开工。施工组织设计将作为工程款支付的参考依据之一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3天 。
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中应明确各分部完成的具体时间,关键线路,劳动力动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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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图等。发包人或监理每天记录施工人数,实际施工人数小于计划人数时,承包人按所 缺人数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人·天。
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时,承包人在接到监理通知单后,必须落实纠偏调整措施并 认真实施,否则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0 元/次。
实际进度严重滞后进度计划明显不满足工期要求时,工期保证金不予退还。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 3 天内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1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 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 3 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已确 认。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 3 天内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 5 天内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 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 期限: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于开工前进行现场交验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施工工期及各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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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点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暴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市政影响、疫情、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利因素及发包人分包工程的 影响,因此施工过程中,除下列规定的情况外,不管发生任何情况,均不顺延工期。 A.发 包人原因未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图纸的;B.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C.因发包人原因提出的一次设计变更导致工程 量增加超过合同总价的 8%以上的;D.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
上述情况发生后,承包人需就延误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办理延期手续,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顺延工期,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在规定的工期前未能完成,则除履约保证金的 20%不予退还 外,工期每推迟一天,提交 1000 元违约金给发包人,工期推迟超过 5 天,按每推迟一天,提交 5000 元违约金给发包人;超过 15 天,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清退出场,所完成的 合格工程量按 60%计算。其他按通用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执行。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施工工期及各控制 点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市政影响、现场交叉施工、疫情、公共卫生事件等 不利因素及发包人分包工程的影响,因此施工过程中除本合同 7.5.1 规定的情况外,不 管发生任何情况,均不顺延工期。为体现承包人的合作诚意,承包人同意因发包人原因 的工期顺延,承包人自愿放弃索赔的权利。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 7.8 提前竣工的奖励
7.8.2 提前竣工的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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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材料与设备
8.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承包人应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合同生效后一般材料承包人应提前 15 天向发包人按实 提交所需材料品种、数量、型号、规格、质量等级,如有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按结算审计的甲供材料数量乘以招标时规定的暂 定价扣除工程款,承包人超领部分,按发包人采购最高价结算,发包人在竣工决算时扣 回;承包人领用不足部分,按发包人采购综合平均价结算,发包人在竣工决算时对承包 人予以增补。
8.2 承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建立材料台账,供发包人检查,材 料台账中必须注明并包含下列内容: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或等级、厂家、进场数量、出 厂合格证、编号、进场日期、使用部位、施工单位验收人、检测情况、监理见证人、发 包人代表等。承包人在材料使用前,应有向监理报验、提供材料台账的程序,并见证抽 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发包人或监理抽查发现使用的材料无报验手续及材料 台账(或材料台账不符合要求的)或不合格,可指令停工,要求返工剥离。所发生的费 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出厂证明、合格证、质 保书、化验检测报告等,并负责对国家(或地方)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材料性能到 发包人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施工前或施工后的检测,同时对材料数量、规格、质量由发 包人现场工程师和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检验试验费包含本工程所 有按规定应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送检和其它为保证工程质量进 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和一切费用。由发包人指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检测 合格的,由发包人支付所有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的,由承包人支付不合格部分的检 测费用。
(3)发包人在招标时指定品牌和厂家的材料,承包人在实际采购前,必须由发包人 和监理认质认生产厂家后方可采购。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人认可。未经发包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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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组织材料及设备进场、使用的,每发现一次,向发包人缴纳 10000 元/次的违约金。
(4)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抽检,对不符合设计要求 及验收规范的材料和设备,有权终止使用,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 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决定或认可并不解除承包人应负的质量、工期的 责任,也不免除承包人对材料应负的责任。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规范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 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6)招标时暂定价和认质认价材料发包人保留甲供或另行发包权利。
(7)承包人对专业分包单位采购的材料,承包人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 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无论何种原因,承包人在 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除更换合格材料外,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另向发包人支付 10000 元/次的违约金。
(8)承包人应对所有进场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把关,如因材料出现的质量和安 全事故由承包人负全责,并赔偿相应损失。设计图纸没有规定的或图纸规定与清单不符 的以清单为准,且经发包人和监理方事先认可。
8.3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3.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
8.4 样品
8.4.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提 供的主材、辅材、混凝土、钢筋、螺栓、钢构件、铝构件等。
8.5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5.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
9. 试验与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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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1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按有关规定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有关规定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按有关规定执行 。
9.2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约定 。
监理单位、承包人、设计单位根据工程需要提出工程变更,需由发包人技术组组织 审核其必要性、技术性、可行性、经济性等。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通知单或变更图纸应经 发包人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方可按工程变更实施。
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 加合同价款。
如承包人擅自变更,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每次处以 5 万元的处罚,处罚款从 工程款中扣除。
10.2 变更程序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业主批准后方可进行 10.3 变更估价。
10.3 变更估价
10.3.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按本合同条款中第 12.1 相应条款执行 10.4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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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 金额为: / 。
10.5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 / 。
10.5.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5.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工程招标时暂估价材料竣工结算办法: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擅自改变暂估价或暂 列金额且评审时未被发现,报价低于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结算时统一按招标文件明确暂估 价或暂列金额扣除,报价高于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时统一按报价扣除。
10.6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使用权归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从 合同价中扣除,结算时从合同价中扣除。
11. 价格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详见合同条款12.1条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下述风险范围内容可调整外,其余不可调整。
(1)工程变更;
(2)现场签证;
(3)暂列金额及暂估价;
(4)发承包人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经充分考虑,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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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及方法:
(1)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为基准,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 变化影响工程造价,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 规定及合同的约定调整合同价格。
(2)工程量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的漏项或缺项部分按实结算,竣工结 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和项目 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 签证确定。
(3)当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错误或者工程变更等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费用变化,工 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工作内容的,按照该项单价计算费用,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工作内容 的,参照该项单价计算费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类似工作内容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 确定价款。
(4)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材料价格变化不调整价格。
(5)人工工资不进行动态调整。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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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 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工程施工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75%,工程结算并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 的 95%,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按审定价一次性付清。付款基数=合同价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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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5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12.4.5.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2.4.5.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72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1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3.2.2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2024 年 月 日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照延期时间,以 5000 元/天进 行核算,该违约金从工程款中进行扣除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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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2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4 竣工退场
13.4.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7 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 时设施。包括所有的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的费用。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 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按实际发生费用的 2 倍及以上在工程结算价 款中扣除。环卫等部门预收保证金由承包人负责清退。
竣工日期以验收合格当日的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批准 的除外),承包人的管理、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必须在十天内全部退出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随时清理出现场,确保场地清洁。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仍然有配合监理和审 计工作的义务,并能及时处理现场事务。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提供经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的四套完整的竣工图和竣 工结算及其他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备案要求,否则按每迟一日向 发包人支付 5000 元/天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可拒绝递交审计或延期审计,由此带来的 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A 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 纸上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B 施工中对原设计中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 图,应由承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报审计部门 审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符合审计要求的结算 资料,若承包人原因不能提交结算资料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或延期审计并拒付工程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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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
14.3 最终结清
14.3.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
14.3.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1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 2 年 。
15.2 质量保修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 。
15.2.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修金的方式
质量保修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证金额为: / ; (2) 5%的工程总价(审计后);
(3)其他方式: / 。
15.2.2 质量保修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 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修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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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质量保修金的补充约定: 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 。
15.3 保修
15.3.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15.3.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双 方另行协商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 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 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 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7)其他: / 。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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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单位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或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 要求或明显无法按期完工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退场,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
2、监理、承包人对所有进场材料的质量共同把关,承包人必须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由 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试验单位对材料、设备进行必要的试验、检验,如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退货。如承包人不按规定送检或明知有问题而不予处理,继续施工,由此引起返 工而造成的材料、人工、机械、工期损失等一切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监理根据需要 可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抽检,不论在哪个阶段查出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 负责。
3、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报名及投标书 中明确的项目部主要成员,必须保证施工全过程在本项目工地工作,项目组的任何成员 变动,均须得到招标人书面认可,同时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更换项目建造师 3 万元/ 次,更换其他项目部主要成员 1 万元/次/人)。并按照本合同 3.2;3.3 关于项目经理、管理人员的规定执行。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该全部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违约金、因损害赔偿责任产生的损害赔偿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险费等)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违约的,发包人有权随时解除本合 同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 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另行协商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由市级以 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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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 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投保内容: 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险、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 产险、施工机械设备的财产险、第三人人员的生命财产险、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 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财产险。
18.2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 。
18.3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0. 争议解决
20.1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 。
20.1.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1.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2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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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0.3 补充条款
1.文明施工措施费,结算时按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2.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消防、治安、人口管理等办理相关 手续以及对临近居民、行人的影响等,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3.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施工原因,而造成煤气、自来水管道、雨污分流管等受到 破坏的,除承包商须按规定修复外,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以500元/次处罚。如承包人发 生上述情况而拒交罚金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或履约担保金中双倍扣除。
4.本工程的施工须严格按国家规范要求,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日期进 场施工。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投资增加由承包人负责,由于供货等承包人原因影 响工期进度安排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而发生的罚款等费用由责任人自负。
5.本工程拆除后运出的建筑垃圾等必须运出示范区范围之外,否则发现一车,招标 人将向承包人收取1-10万元/车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其重新清运。清运前承包人必须向 发包人指明堆放地点所需垃圾处置费由投标人考虑在报价中。
6.承包人按图施工,如需变动,承包人需书面提出经发包人签字确认之后,方可改 动;如发现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更改材料或设备的,承包人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足额赔偿,同时 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
7.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清,否则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 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8. 承包人应如实报送工程竣工结算,核减率控制在 5%以内。本项目审计费用由承 包人承担,审计费承担方式:从工程款中扣除。
9 .如果工程中标后,因承包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兑现其投标时承诺条件或工程质量 较差,或其工期进度严重脱节,经发包人同意后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已完成的有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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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只按 30%计算结算或者由发包人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费用直接按实际 费用的 2 倍或以上金额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视情节严重有权扣除部分 或全部工期保证金。
10.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并为做好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的阻 挠施工的情况,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业主不再承担此类费用。
11.承包人承诺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并遵守南通市建筑 安全生产监督站关于印发《南通市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暂行标准》的通知(通建安建〔2004〕12号。如果本工程施工工地在发包人组织的市政工程安全文明工地 检查评比中,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每有一次发包人收取承包人2万元的违约金,并作为 不良行为纪律在案;如被通报批评三次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已经完成工程量不予 结算,发包人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2.本工程清单应与施工图、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规范等相结合起来阅读,除 设计变更外,发包人在清单中未列明或项目特征描述不全,但承包人为满足招标人和设 计图纸的要求而必须完成的工作,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中,包含在合同价中,工 程竣工结算时发包人不为此类项目另外支付费用。
13. 承包人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 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投标人可向有关 部门查询。
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齐全所有隐蔽项目影像视频资料以供后期审计使 用,在送审结算资料必须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片,所摄照 片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清单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则结 算时该项内容不予认可。
16. 参考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人工费由投标人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承包人不得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中可能存在的不合理或错误作为借口而要求签证或索 赔。若结算时发现承包人有明显的不平衡报价(如:子目中个别材料、人工、机械费低 于市场询价的 80%),发包人可自行按有利发包人利益的调整,无须承包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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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赶工费、按质论价费、二次搬运费、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 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等总价措施项目费已包含在 合同总价中,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如有已完工程及设备损坏,应按照不低于原设计标 准恢复。
18.承包人已认真踏勘过施工现场,考虑因各种困难因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已包 含在合同价中,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临时供电接通费由承包 人承担。水、电费按审定价的 6‰在财务结算时扣除,或者根据实际用电、用水与物业 或供电、供水单位交付相关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明。
19.承包人工地踏勘已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 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及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 批准。
20.本工程所有乙供材料无推荐品牌的均由承包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采购,材 料价格按照中档的质量自行市场询价进入报价。发包人对材料的质量有认定权(如发包 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认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重新采购,直至合格为止),施工 时承包人需提供样品供建设单位选择,涉及到的价格不再调整。
21. 因施工场地狭小、周边建筑保护、高压杆线防护、安全通道搭设等发生的一切 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22、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中途撤场的,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
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恶劣天气(低温、大风、下雨)无法施工、法定假期),停工超过 5 天(含 5 天)以上,经发包人书面通知复工仍不复工的,发包人有权将承包 人清理出场,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
24、发包人以书面通知形式将承包人清理出场,在承包人收到(以 EMS 签收日为准)该书面通知,或该书面通知送达至现场项目经理,5 日内仍不撤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 有权将滞留在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进行处置,且承包人自愿放弃任何权利主张。
25.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当特别注意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于市政配套等工程项目,在土方回填之前,必须进行单项验收,单项验收由发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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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单项验收未通过的,不得进行土方回填,经整改后再次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方 可进行土方回填。
26.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进场前,应向发包人提供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其中特别包括 进场所有施工人员的姓名、工种、联系方式、人员工资、银行卡号,前述信息编制表格 后由承包人加盖公章,各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工程项目工资卡)复印件、劳务合同、安全保险凭证作为表格附件。前述材料作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进场前的必备材 料,未提供前述材料的,不得进场组织施工。
27. 本项目样板房装修费用为 58442.98 元,由承包人支付给样板房装修单位,该部 分费用以包含在合同价中。样板房装修费用明细详见附件《老五连样板房费用明细》。
28.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送审材料后,发包人提交审计部门审计。经审计,送审价与审计部门审定价相比的核减部分,差额在 5%以内(含 5%)的本工程所有审计费由 发包人承担;差额在 5%至 8%(含 8%)以内的本工程审计费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各自承担一 半;差额在 8%以上的本工程所有审计费由均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承担的审计费从工程款 中扣除。
29.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 2:廉政协议
附件 3:安全协议
附件 4: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
附件 5:保密承诺书
附件 6:中标通知书
附件 7:提供的履约保证文件
附件 8:承包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 9:承包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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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询版,非正式版本
(以下无正文)
以下为签署页:
发包人(公章):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包人(公章):
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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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询版,非正式版本
附件 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 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 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 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所施工 的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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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询版,非正式版本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按照上述规定,保修金为结算审定价的 5%。
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交付发包人使用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检查无质量问题后退还。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1 小时内派人保 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按实际发生费 用的两倍及以上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 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 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总价(审计后)的 5%。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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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签署页部分:
发包人(公章):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包人(公章):
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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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廉政合同 甲方(发包人):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
二、合同标的、期限:
总标的:¥ 元。
合同期限: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共计 60 日。
三、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
1、在合同规定期间内应对本方有关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各项规定的教育,做到廉洁自 律。
2、不以任何借口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3、不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在经营场所的娱乐活动。
4、不接受乙方提供的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等用品。
5、不在乙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如发生乙方以各种名义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钱、物(含各种有价证券、磁卡、支付任证和贵重物品),或为其报销应由甲方个人支付的费用等情况,甲方有权根据违 约所涉的钱物视情加倍或数倍从应付业务项目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二)乙方
1、在合同规定期间内应对本方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各项规定的教育,必须遵守合同规 定的有关廉政要求。
2、不以任何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磁卡、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3、不邀请、陪同甲方工作人员到经营性休闲娱乐场所消费并为其支付费用。
4、不以各种形式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5、对甲方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向乙方索要钱、物,或要求为其报销应由甲方个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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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的各种费用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如因拒绝而发生甲方人员利用职权刁难乙方的情 况,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的领导或纪委、监察室举报。
四、监督方在合同期限内有权对甲乙方遵守合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可向乙方有 关人员询问了解情况也可查阅乙方有关帐册或采取其他检查方法。
五、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廉政合同,甲方单位应视有关人员问题的性质,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组织调整等处理或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乙方违反廉政合同,甲方除应追究经济责任外,对造成重大危害或不良影响的,取 消其在今后工程、物资设备采购中的投标、议标资格。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七、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肆份。
(以下无正文)
以下为签署页部分:
甲方法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法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
监督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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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安全协议
甲方(发包人):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等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 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 时用电的安全。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 乙方是建设工程、临时工作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必须严格执行甲方 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应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作业现场的施工安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乙方每天在施工前,要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施 工的责任制度。
(三)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 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四)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有“三违”行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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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五)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 中,乙方应提供安全生产所需的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如手套、安全帽、安全带、安全 网等。施工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 入工程现场。
第四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 必须做到:
(一)每天在施工前要坚持检查登高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监护监控等是否 落实,有关装置设备、脚手架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满足安全技术要求,电器设备、线路 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规范安装,没有达到安全规范要求的要立即整改,整改结束经验 收后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施工。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 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 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 和安全标牌;
(五)安全员、电焊工、架手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持证上岗,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的人员,不得上 岗作业。
(六)安全用电,规范接线,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 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 每天施工完毕必须切断现场除安全 警戒外的电源,确保用电安全;
(七)不得未经许可在工程现场进行动火、焊接作业,如有需要由建设方办理动火 许可证;
(八)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 70%; (九)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 放置工具和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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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 当日施工完毕后,所有施工用具必须整理存放于指定地点,不得留在施工 现场;
(十二)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监狱安全警戒方案的相关要求。
(十三)施工作业现场要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落实有关消防安全措施,确保不 发生火灾事故。
(十四)监内施工每日收工时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监理、甲方值班人员对现场检查,确认符合合同规定的现场管理要求和甲方监管安全要求后才能收工。
第五条:安全责任
(一) 本协议约定期间 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 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二) 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上述两项赔偿责任,如若乙方不履行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自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抵扣。如若乙方工程款不足以赔偿第三方损失或者甲方自身损失的,甲方在为乙方垫付相应款 项后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足额向甲方返还店付款款项并承担垫付款项每年 14.8%利率 的利息(自甲方实际垫付之日止乙方实际给付之日止)。
(三)对违反上述安全规定的行为监理征得甲方同意后可给与承包方 2000-5000 元 每次的扣款,情节严重的必须停工整改。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 承担。
(一)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分包或转包的;
(二)未经安全资质审批擅自作业的;
(三)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四)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违章作业的;
(五)对安全生产隐患,未按甲方要求立即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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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肆份。
(以下无正文)
以下为签署页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日期: 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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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
致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
我司已与贵司签订《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维修改造项目)合同》,我司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贵司就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做如 下承诺:
1、我司承诺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公司在贵司承建的施工项目的民工用工和管理工 作,足额支付劳务分包单位的工程款,确保按时足额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民工本人(国家 法定节假日前工程款优先支付民工工资),安排好本公司民工的生活,做好本公司民工 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发放劳保和安全用品。
2、我司承诺将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的绩效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之一,如果我司违反相 关承诺,则同意贵司的进度款分两步支付,先支付上月(期)民工工资,待我司发放民 工工资完毕并提供相关凭证,再支付进度款的余额。
3、一旦出现我司因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并造成一定 影响,我司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以及与贵司签订的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如发生贵司 代为付款的情况,我司同意直接从进度款或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若因此给贵司造成负面 影响,我司愿意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赔偿责任。
4、如发生我司人员通过政府热线(12345 热线)、962326 热线、信访等渠道或者平 台就农民工工资等向贵司索要的,我司愿意承担 50000.00 元/人次的违约金,该违约金 可以从工程款中进行扣除,或单独向我司进行主张。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承诺日期: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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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保密承诺书
致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我司: ,作为贵司供应商,为贵司提供 工作,在提供服务、保障工作过程中,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贵司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求和规定,在贵司禁止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产品 的场所内,我单位工作人员绝不带此类物品进入。
2、我司工作人员绝不在自媒体、网络、微信、微博、QQ 等平台发布涉及贵司的任何 信息、图片、视频。
3、我司做好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对于涉及贵司的所有信息,未经贵司同意,绝不 向第三方提供。
如我司及工作人员,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的,我司自愿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 币伍万元整(¥:50000.00 元)/人次。
如我司及工作人员,未能遵守上述承诺,造成贵司舆论影响、名誉损失等的,由我 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由我司负责消除影响。
以上是我司真实意思表示,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承诺日期: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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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1、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
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际最新标准时,投标方应使系统的 设计、施工及选用的设备/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并提供所采用的 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及所采用版本的有关技术资料。
二、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1.施工期间注意周边环境,减少对周围居民、行人的影响(交通、灰尘、噪音等)。
2.工程主要部位和特殊要求由建设、设计、监理三方讨论后以书面开式通知施工单 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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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标段名称)
投 标 书
(商务标)
招标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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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 标 函

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遵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 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总价,按招 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保证在 日历天 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及相关资料。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
(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数额提交履约保证金。
(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条 款。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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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老五连公租房改造项目装饰装修及部分土建项目施工
序号项目报价(元)备注
1 老五连公租房便民服务中心
2 54 套房屋装修装饰项目
3 三套(单间)房屋土建安装部分
4 三套房屋(单间)装饰装修
5 二套房屋(套间)土建安装
6 二套房屋(套间)装修装饰
7 样板房装修费用58442.98 该部分费用为固定费用,不予下浮
8 合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根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填写报价,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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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 号 机械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 别 产 地 制 造 年 份 额定功 率(KW) 生产能 力(MH)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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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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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封面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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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单位名称:
投标人单位地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参加投标时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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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 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代理人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参加投标时授权代表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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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一般情况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7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 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9 主营范围 1. 2. 3. 4. … …
10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11 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12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投标人应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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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
投标人名称:
近三年工程营业额
财 务 年 度 营 业 额(万元) 备 注
第一年 (2021)
第二年 (2022)
第三年 (2023)

注:本表所填的年营业额为投标人每年从各招标人那里得到的已完工程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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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状况表
一、 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 名称:
地址:
电话: 联系人及职务:
传真: 电传:

二、近两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单位) 近两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
第一年 第二年
1.总资产
2.流动资产
3.总负债
4.流动负债
5.税前利润
6.税后利润

为达到本项目现金流量需要提出的信贷计划(投标人在其他合同上投入的资金不在此
范围内)
信贷来源 信贷金额(单位)
1
2
3
4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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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负责人 年限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注:投标人应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
效劳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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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诚信承诺书

我方参加你方的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 我方法定代表人向你方慎重承诺:
1、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 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 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 号”《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附件 2《江 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你方 即可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我单位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 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 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 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本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
4、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5、如果以后涉及招标投标方面的投诉举报,我方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 号令)的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受 理。
我方承诺: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包括同意你方取消我方中 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我方列入黑名单,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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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参与 (项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已充分重视和认真考察了现场,收集编制投标书和签订合同所需的有关信 息,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现场的全部有关情况。一旦中标,应被认为考察结果已充 分体现在投标书中。
若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收回投标保证金的权利,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 门的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现场踏勘承诺书回执
(投标人名称):
你单位已到达本工程现场进行了有效踏勘,请你单位认真按现场踏勘获得的信息进 行投标,并承担投标一切风险。
招标人(盖公章):
招标人授权方联系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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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另附,自行下载)
第八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另附,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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