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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精神卫生中心监护仪及除颤仪采购网上竞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潼南区精神卫生中心(采购人)委托对潼南区精神卫生中心监护仪及除颤仪采购(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280,000.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280,0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货物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280,000.00 1(批)
¥280,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3-08-07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8-07 11:3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盖章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五、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结果公示后2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及对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逾期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违约金。
2、交货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固定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成本、运输费、安装费、培训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完成,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后60个日历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97%,一年后产品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的3%。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6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洪玉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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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潼南区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人:
徐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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