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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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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187778
(三)预算金额:56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 量 单 位
1人员要求:6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7月1日 服务结束时间:2025年6月30日 审计对象数量:1 审计范围:详见服务内容 审计年限:1服务供应商应符合 以下要求:(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资格;(二)近三年没有因违 法、违规执业而被 处以行政处罚; (三)近三年内曾 参与各级政府服务 项目;(四)组建 服务于本项目的团 队(至少6名),其 中团队负责人必须 具有会计师或审计 师资格;服务人员 必须为会计、审 计、财务等相关专 业人员并持有相关 证件,至少有4名专 职人员负责现场沟 通业务;(五)根 据项目需要,安排 服务团队人员及时 提供响应服务; (六)依据国家法 律法规和相关规 定,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开展 项目相关工作,对 接触到的项目材料 及信息妥善保管、保密。1560,000 项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6月13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服务供应商主要负责南沙区人社局专项资金内控监督检查服务工作,服务期从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提供服务内
容包括:(一)监督检查项目 1、就业扶持补助类(含中央、省、市下达我区的就业补助资金及区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的就业补助
资金项目)。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创业类补贴、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助、吸纳就业补贴、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经费补贴、粤菜师傅培训基地补贴、区级补贴及其他临时性补贴等。 2、技能提升补助类。包括:企业职
工适岗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生活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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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补贴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培训补贴等。 3、人才九条技能人才奖励类。包括:技能人才提升奖励、高技能工匠遴选奖 励、技能人才参赛奖励、技能人才培育平台工作经费(或运营补贴)等。 4、人力资源产业园补助类。包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 驻园区奖励、经营贡献奖励、办公用房补贴、公共设施使用补贴、行业交流活动补贴、品牌活动落户奖励、引荐奖励、特别贡献奖励 等系列扶持项目。 5、“港澳青创新十条”相关补贴。包括企业落户、场地租金、创业成长、投融资支持、就业生活等奖补项目。 6、其他类。就业培训科负责的其他项目。(二)督查方式及内容一是数据比对督查(比例达100%)。通过申领材料核查、信息查询方 式开展督查工作,结合校验对比、筛查、复核等方式,督查补贴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二是现场督查检查企业(或机构)、镇(街)资料。(每月抽取企业或机构不少于15家,抽取镇(街)不少于1个)。督查内容主要包括:(1)通过查阅营业执照、经营许 可证等,核查对专项资金补贴领取对象的资质;(2)通过查阅劳动合同、员工名册、考勤表、工资单等资料核查专项资金补贴领取 对象申领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3)通过检查专项资金使用台帐,如:凭证和账薄、购买清单、购买发票、资金分配和去向等内容,了解资金使用情况;(4)检查培训机构开班前后的存档资料;(5)检查员工是否真实在职、是否存在空挂职位等情况;(6)检查 企业是否存在套取补助资金等情况;(7)检查镇(街)补贴审核工作台账等情况;(8)检查镇(街)补贴审核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 等情况。三是电话抽查督查(每月抽取不少于200个)。通过电话回访,核实存在疑点、经营异常原因等情况。四是根据上级工作要 求开展相关督查工作。(三)督查要求一是撰写检查报告。根据收集的材料、数据以及现场检查的情况,结合工作方案的检查要求,
对各项检查重点进行充分说明,撰写各季度检查报告及相关台账,并交付纸版检查报告、相关附件及工作底稿。二是协助督查市级及
以上部门下达的相关任务,并撰写相关工作报告。三是协助整改工作。如督查检查结果存在整改事项,需协助配合完成整改工作(包
括配合完成各项资金审计工作)。
合同份数:4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陈琬祺 020-84987457
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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