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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民政局2022年度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22〕58号),确定花桥镇实施2022年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项目。
自项目开展以来,区民政局按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对花桥镇的专项资金进行日常监督及使用管理,花桥镇严格制定项目方案,组织项目实施,有效使用省级专项资金,确保了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规范使用,取得良好的项目成效。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2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主要用于花桥镇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通过培育的社区社会组织,满足居民需求、提供社区服务,引导居民互助、开展志愿服务,满足居民诉求、协调利益关系,推进居民参与、推进文化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符合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建设有关要求,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主要包括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资金使用的实际效果。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跟踪,明确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对辖区部分群众进行走访调研,深入了解项目的实际成效,综合评定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项目资金预算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预算调整情况。
我局结合该项目的资金组成情况,未对项目预算进行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广安区将2022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8万元资金主要使用在:花桥镇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具体资金分配如下表:
2.资金到位。
根据《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广区财社〔2022〕41号)文件要求,及时印发《广安市广安区民政局关于下达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广区民发〔2022〕96号)文件,将8万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下发至花桥镇。
3.资金使用。
广安区将2022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8万元资金主要使用在:花桥镇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2022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由花桥镇财政所设置专户管理,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并根据报送的专项资金使用开支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为保证2022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广安区民政局成立以区民政局分管领导、社会事务股股长、花桥镇党委书记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项目小组。根据《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广区财社〔2022〕41号)文件要求,及时印发《广安市广安区民政局关于下达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广区民发〔2022〕96号)等文件要求,区民政局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管理等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区民政局按照2022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项目要求,加强业务指导,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省市区要求,做到专款专用、量入为出,讲求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区民政局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与区级部门内部联网的优势,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将上级下达的财政资金文件第一时间转发至乡镇(街道),使其在最快的时间内掌握资金级项目信息,做好资金使用、监督计划。此外,为加强专项资金财务管理,严格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掌握项目进度,按规定向区民政局报送相关资料及项目实施进度。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广区财社〔2022〕41号)文件要求,及时印发《广安市广安区民政局关于下达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广区民发〔2022〕96号)文件,将省级福彩专项资金拨付至花桥镇,严格要求其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专类做账,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目前,已拨付至花桥镇。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无论是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反响。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花桥镇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来看,2022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使用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项目支出严格限制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资金使用安全、合法合规。社会组织孵化体系相关活动的开展,推动基层治理产生了积极、可持续性的影响,得到了广大居民群众的高度肯定。
(二)存在的问题。
本次项目实施单位制定的绩效目标未细化。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也是进行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前提。绩效评价就是根据项目实施单位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由于花桥镇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处于起步阶段,本次项目绩效全部参照省、市、区要求,未制定更为详细的具体指标体系。
(三)相关建议。
科学合理制定资金绩效管理目标对推动社区治理、规范资金使用、提升资金效益具有重要中作用。绩效目标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包括绩效内容、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绩效目标应既具备可行性,即在当前现有的基础上通过努力可以实现,也应具备先进性,即略高于现有水平,富有挑战性,扩大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同时,绩效管理目标的制定应全员参与,项目业务主管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内部上下都应参与到目标的制定过程中,使目标能反映其对工作的真实期望,最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下一步,广安区民政局将发挥自身职能职责,以本次项目为契机,推动广安区及各乡镇(街道)科学管理项目资金,进一督促乡镇(街道)尽快完成任务。
(20230727) 广安市广安区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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