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缓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莲湖工业园厂房物业公开招租项目的中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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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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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莲湖工业园厂房物业公开招租
暂停
20.00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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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莲湖工业园厂房物业公开招租
20.00元/平方米/月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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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进场招租 房产建筑物 厂房
5030.73平方米
计租面积
3.00年
出租期限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交易方式
出租方性质:
区属国企及行政事业单位租赁
标的位置: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上村社区长风西路莲湖工业食品公司6-7栋
出租方:
深圳市嘉康食品有限公司
出租用途:
厂房
交易保证金:
150922 元
公告起始时间:
2023-11-08 09:00:00
公告期满时间:
2023-11-21 17:00:00
立即报名
项目联系方式
舒龙、曾倩茵-
13620977692、13723470469
- 项目概述
- 招租公告
- 结果公示
- 其他公告
- 变更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莲湖工业园厂房物业公开招租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莲湖工业园厂房物业
基本属性
面积数量 5030.73平方米
装修情况 简装
出租用途厂房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上村社区长风西路莲湖工业食品公司6-7栋
交易属性
招租底价20.00元/平方米/月
出租期限3.00年
出租递增-
优先承租权-
招租方性质区属国企及行政事业单位租赁
免租期限1个月(若原承租户中标则无免租期)
交易保证金150922 元
权属情况其它权属证明
标的物介绍
物业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上村社区长风西路莲湖工业食品公司6-7栋、计租量5030.73平方米、其它权属证明、租赁用途为厂房、租金底价为20.00元/平方米/月、出租期限:3.00年、月租金为:100614.60元/月、目前在租
地图定点
暂无数据
失效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莲湖工业园厂房物业公开招租
发布时间:2023-11-08 23:21:13打印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301954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莲湖工业园厂房物业公开招租 |
起始日期 | 2023年11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3年11月21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上村社区长风西路莲湖工业食品公司6-7栋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5030.73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其它权属证明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报价有效期 | 120个日历日 |
免租期 | 1个月(若原承租户中标则无免租期)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0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月租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满12个月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 |
履约条件 | 1.承租人承诺承租该物业仅用于厂房使用。 2.出租方以房地产现状租赁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确认:承租方是在完全充分了解并接受所租出租方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等的历史及现状(包括出租方物业产权状况、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现状、安全生产条件及设施配备情况等)的前提下向出租方提出租赁要求,承租方清楚并愿意自行承担其投资装修、改造及经营的一切风险。 其中,招租前安全检查出的未整改隐患包括且不限于以下2项:①厨房燃气瓶未安装带自动切断功能的减压阀,燃气管未更换专用金属软管,炉具未设置意外熄火切断装置,燃气泄漏报警器故障。②宿舍楼未安装消防火灾监测报警器。 3.物业招租后承租人须加强落实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1)加强员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力度,禁止私拉乱接、使用改装线、床上拉电等。 (2)物业投入使用前,承租人须完成以上2项隐患闭环整改且通过隐患复核。 4.对于招租前安全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承租人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0天内(投入使用物业前)完成整改,并征得出租方复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期限外,二次通知后仍未整改的,出租方将对每项隐患(包括且不限于上述隐患)视情况扣除安全押金500-1000元,并提取押金用于隐患整改工作,因整改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出租方不退还其安全生产押金;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物业租赁合同,收回物业另行处理。 5.合同期内,如因城市更新、政府征收等,租赁物业被政府或开发商收购、收回或拆除,合同无条件终止,承租方不能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物业、附属建筑、土地有关的赔偿归出租人所有,与承租方无关。承租方应按政府或开发商规定的期限搬离,如征收后政府或开发商没有限期拆迁,承租方仍在继续使用该物业时则出租人有权继续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至承租方搬离现场之日止。 6.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业转租、分租,如承租方私自转租、分租,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租赁保证押金。并追究承租方给出租方带来的任何损失。 7.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8.承租方承诺:租赁期间,承租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始终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安全合理使用租赁房屋,承担租赁房屋范围内的所有安全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进入租赁房屋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聘请的员工、在租赁房屋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等)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资质。承租方保证不将租赁房屋相关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关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如租赁房屋内存在安全隐患、违法(规)行为或者发生事故导致出租方或第三方财务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物业,并要求承租方支付2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全部损失(包括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用、公告费、评估费等。) 9.承租方严禁在租赁期间对承租物业进行加建、扩建或改建,禁止使用彩钢板(泡沫夹芯)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进行装修、分隔。 10.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破坏物业现状条件;不得在租用物业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销售,以及锂电池生产存储加工、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高危行业领域;不得对承租物业进行加建、扩建或改建,破坏物业现状条件;二楼及以上楼层禁放350公斤/㎡机械设备;未经出租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同意,不得在租用的物业上搭建任何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建筑物)。 11.如承租方竞价取得该物业的承租权,签订租赁合同的期限从出租方完成清场且正式向承租方移交物业时算起。出租方将在招租确定中标方后40天内完成清场,如因原承租户原因未能如期完成清场,出租方将启动诉讼程序进行清场。启动诉讼后,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协议自动解除,竞价保证金和履约押金均无息退还,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双方互不追究相关责任。 如房屋经检测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出租、承租双方一致同意:自加固开始至加固结束期间,出租方不收取租金,同时租期不变;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进行房屋安全整改(包括场地清场等工作);承租方放弃主张一切在房屋加固期间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益损失和实际损失赔偿。 | ||
其他补充说明 | 招租总面积:5030.73㎡(其中:永久建筑面积4726.64㎡;临时建筑面积304.09㎡)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最后1年2个月租金金额 | 物业管理费 | 由承租人承担 |
空调费 | 由承租人承担 | 水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其他 | 如有其他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直管企业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低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原决策机构批准,可按不低于出租低价90%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证件),且实缴注册资金不少于2500万元(须提供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发布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及验资报告)的企业。 2、不允许联合承租。 3、必须信誉良好,无欠租欠薪记录;消防安全的投入和管理良好;企业必须制定有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生产和经营超过三年以上;证照齐全。如生产经营涉及特殊行业或须特批的行业,须向出租方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再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齐全证照,不得擅自和非法经营。 4、生产和经营必须是:①严禁《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规定的B、C类行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8号《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规定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危险物品、粉尘作业、危险化学品、电镀(线路板)、喷涂、油墨加工、家具制造、纸箱印刷制造、泡沫彩钢板加工等高危行业进入物业;②非污染、噪音等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③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经营的;④消防、环境卫生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⑤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⑥非餐饮、汽车生产或维修等影响环境的行业;⑦非经营网吧、KTV、洗脚按摩等娱乐性人员密集场所的行业;⑧非其它低端行业(如传统原材料生产,工业初级加工品制造行业等经招租人审核意见为准)。 5、竞价人为上市公司或规模以上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等优质企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竞价人是否符合该条条款以招租人审核意见为准)。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查询信息打印件(参考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①行政处罚信息、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4条的承诺函; 5、提供满足资格条件5的相关证明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 17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智谷产业园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1楼 |
联系人 | 舒龙、曾倩茵 | 联系方式 | 13620977692、13723470469 |
邮箱 | zengqianyin@sztc.com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嘉康食品有限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龙屠宰场1号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50,922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 17时0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网上报名 1)填写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链接:http://nhbgpcwmb2g2bwpn.mikecrm.com/KXFQsHH); 2)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招租文件。 2、现场报名 1)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前往现场,并联系交易机构工作人员; 2)填写报名登记表; 3)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招租文件。 |
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JC1Z2301954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莲湖工业园厂房物业公开招租-招租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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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缓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莲湖工业园厂房物业公开招租项目的中止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0 17:36:48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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