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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三发电生物质掺烧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外三发电生物质掺烧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采招2024-2202)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外三发电生物质掺烧可行性研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概况:为做好生物质掺烧工作,现选择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为外三
发电确定未来生物质掺烧改造编制可行性研究方案。2.招标范围详见其他。3.可行性研究
报告编制周期(1)根据项目整体进度需要,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成品,2024年12月25日
前提供报告。(2)需在报告完成后3周内组织完成可研评审工作。(3)其他工作进度,双方
共同商议后定,须满足招标人需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外三发电生物质掺烧可行性研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外三发电生物质掺烧可行性研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能力;
3、投标人至少具有1台300MW 及以上等级煤粉炉掺烧生物质项目的可研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任
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接受邀请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 zxb_nine@163.com)发送如下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1.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应具有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能力的证明文件或承诺艳、
投标人至少具有1台300MW及以上等级煤粉炉掺烧生物质项目的可研业绩证明文件;5.投标
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任职。投标
人在发送资料后应当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收到资料后将向投标
人提供的邮箱发送PDF 版的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本/标段,
售后不退。注①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
同,以投标文件为准。②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
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递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281号办公楼负一楼多媒体
三会议室。招标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招标人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招标代理联系人:伍
小月,招标代理联系电话:50338362。 特别提醒:因招标人进场有规定,请各投标人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两天,查阅预留电子邮箱,扫码办理进厂手续,并请于投标当日预留足够时间办
理进厂手续。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281号办公楼负一楼多媒体三会议室
七、其他
2.招标范围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负责生物质掺烧可行性研究,为外三发电确定未来生物质掺烧改造
的可行性方案。
分别完成生物质掺烧热值比约5%及20%的工作内容,至少涵盖(包括但不限于):
(1)生物质仓储容量研究(需根据实际场地、燃料供应能力和造价经济性给出合理配置方
案);
(2)仓储及输送系统的改造研究(包括生物质颗粒储仓、上料皮带和充氮装置等);
(3)制粉系统的改造研究(包括生物质磨机、输送风机及粉管);
(4)燃烧系统的改造研究(包括燃烧器、燃烧配风情况);
(5)炉膛温度、动力场评估;
(6)消防和防爆系统设置;


(7)控制单元改造研究(包括火检信号调整等);
(8)烟风系统的评估以及改造后锅炉性能评估(包括锅炉性能、效率、稳燃性、运行方式、CFD
模拟、等比例煤燃烧热态试验平台测试、对腐蚀状态预测以及对检修维护受热面影响评估)
(9)烟气污染物排放变化预测(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排、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氨气、粉
尘等);
(10)评估对污染防治设备(包括脱硫、脱硝、电除尘等系统)的影响;
(11)鉴于机组改造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以及后续设备配套适应性等多因素考量,改造中涉及
制粉系统(包括粉管、风管布置)、燃烧系统(原燃烧器改造评估或是新增燃烧器)需由原
设计制造单位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及配套单位参与方案的核算和确认工作;
(12)改造完成后预计对现役机组所产生的各项技术、经济、环保、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
估;
(13)所有改造涉及范围内的投资预算(根据改造内容需提供改造明细分项概算)。
根据生物质的不同掺烧热值比例,工作内容还包括:
1)掺烧比约20%
生物质卸船系统的改造研究(包括卸船装置、筛分装置、卸料皮带、码头勘探评估及改造)。
2)掺烧比约5%
生物质卸车系统的改造研究(包括卸车装置和卸料皮带);
本项目投标人需进行现场勘察,并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组织评审和收口工作。协助招
标人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开展必要的专题研究等,以及协助招标人申请相关资助、报奖及示
范项目的申报等。
本次招标采用总价包干合同。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述
网站通知,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关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纪检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28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17楼A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zxb_nin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仕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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