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农村公路巡查工作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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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福建 | 城市 | 南平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管厝乡2024年度农村公路巡查工作 | |
采购单位 | 浦城县管厝乡人民政府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概况
管厝乡2024年度农村公路巡查工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浦城县正大路仙楼嘉园4号楼225-26号店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PC[2024]GC022号
项目名称:管厝乡2024年度农村公路巡查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谈判响应:(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投标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需提供的材料: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投标人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 ,需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浦城县正大路仙楼嘉园4号楼225-26号店铺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浦城县正大路仙楼嘉园4号楼225-26号店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浦城县正大路仙楼嘉园4号楼225-26号店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管厝乡人民政府
地址:浦城县管厝乡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浦城县正大路仙楼嘉园4号楼26号店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管厝乡2024年度农村公路巡查工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浦城县正大路仙楼嘉园4号楼225-26号店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PC[2024]GC022号
项目名称:管厝乡2024年度农村公路巡查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 (元) | 允许进口 | 所属行业 | 谈判保证金 | |||||
1 | 1-1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0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谈判响应:(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投标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需提供的材料: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投标人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 ,需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浦城县正大路仙楼嘉园4号楼225-26号店铺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浦城县正大路仙楼嘉园4号楼225-26号店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浦城县正大路仙楼嘉园4号楼225-26号店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管厝乡人民政府
地址:浦城县管厝乡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浦城县正大路仙楼嘉园4号楼26号店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