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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珠海金湾支行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珠海金湾支行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8-04A-2024-D-E2155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珠海金湾支行装修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27.440878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海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含装修工程(含土建砌筑、装饰、门窗、安防)安装工程(含
电气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系统、消防工程)。具体内容以设计文件和工程量
清单为准。项目地点:珠海市金湾区.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招标方供应材料除外)、
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含税总
价包干,但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合同总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珠海金湾支行装修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珠海金湾支行装修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
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
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
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
定的除外)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及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
训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的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①项目负责人与安
全员不得是同一个人。②若投标人提供的建造师证书为电子证书复印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


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
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
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
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
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设置。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
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纸
质注册证书已作废。)
3.5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与工商银行的过往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因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
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子项)
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1年不为负数。(提供 2021
年-2023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为2021年之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财务状
况报告且“净利润”不为负数)
3.10 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8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
纳社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1在与招标人的前期项目合作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被招标人纳入禁入名单的供应商,不
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注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
提供相关清单。
3.12 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①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②一般纳税人需提
供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所属税
务机关出具的票种核定证明或加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及代开期限的税务登记证或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1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①
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
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
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
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
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1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1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4日16时00分到2024年09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请投标人于2024年9月14日08时30分至2024年9月24日17时30分(北
京时间,下同),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chengezhao.com/)
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2号楼4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10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2号楼4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珠海金湾支行装修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08-
04A-2024-D-E21556),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


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珠海金湾支行装修工程项目。
2.2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含装修工程(含土建砌筑、装饰、门窗、安防)、安装工程(含电气系统、弱电系统,给排
水系统、通风系统、消防工程)。具体内容以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项目地点:珠海市金湾区
2.4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招标方供应材料除外)、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
明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含税总价包干,但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
合同总价。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7合同总工期:50日历天。
2.8最高限价金额(元):2,274,408.78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39969.57 元,
暂列金额 52620.51元,暂估价 42200.00 元为不可竞争费用,须按固定金额填写的,否则作
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
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
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
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
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及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
训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的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①项目负责人与安
全员不得是同一个人。②若投标人提供的建造师证书为电子证书复印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
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
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
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
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
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设置。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
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纸
质注册证书已作废。)
3.5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与工商银行的过往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因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
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子项)
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1年不为负数。(提供 2021
年-2023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为2021年之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财务状
况报告且“净利润”不为负数)
3.10 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8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
纳社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1在与招标人的前期项目合作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被招标人纳入禁入名单的供应商,不
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注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
提供相关清单。
3.12 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①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②一般纳税人需提
供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所属税
务机关出具的票种核定证明或加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及代开期限的税务登记证或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13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①
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
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
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
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
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1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1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
标保证金。
4.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4.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4年9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9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下同),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
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5.2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一
【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5.3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
5.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 020-89524219。服务时间 8:30-17:30
(工作日)。
5.5 招标文件费用:
5.5.1、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
5.5.2、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支付


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6为节约社会成本,请已成功下载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本项目响应的,应
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注:
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2号楼4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景山路19号工商银行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招标师:刘华辉、秦晓波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
电子邮件:chenbinghongl.gcmc.gd@chinaccs.cn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10910037672421556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景山路19号工商银行大厦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liangzf1984@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chenbinghongl.gcmc.gd@chinaccs.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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