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医院】重庆市关于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1ml:10mg)、注射用甲氨蝶呤(0.1g/支)、尼可刹米注射液(1.5ml:375mg)变更生产厂家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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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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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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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各药品生产企业及配送商业: 我院基本用药目录内现有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1ml:10mg) 、注射用甲氨蝶呤(0.1g/支)、尼可刹米注射液(1.5ml:375mg)原厂家因调整生产线而停止供应该品种,为保证医院正常诊疗需求,现公开遴选新的生产厂家。 具体要求如下: 1. 通用名、规格剂型与原品种一致,且属于重庆市药交所平台挂网品种; 2. 各申报单位请按附件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资料,包括:药品申报信息表(附件1)、药品申报承诺书(附件2)、重庆市药交所平台挂网页面打印件(附件3)、药品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4)、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5)、厂家委托申明书(附件6); 3. 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统一用A4纸备齐,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装好; 4. 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7:00;纸质申报资料收集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院本部库房;资料接收人:邵文静;联系电话:63390627; 5. 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正,视为无效申报; 6. 以上内容解释权归重庆市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所有。 特此通知,敬请配合! 备注:所有申报资料务必严格按照重庆市药交所平台挂网信息填报,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视为无效申报。 重庆市人民医院 2024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