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北机务段内燃型机车电陶炉整修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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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城市 | 北京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怀柔北机务段内燃型机车电陶炉整修项目 |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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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 关于内燃型机车电陶炉整修项目的采购公告
(hrbjwd-jsk-2024-0017)
一、采购方式:
本采购项目(内燃型机车电陶炉整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报价。
二、采购内容:
HXN5型机车电陶炉整修(74V/DC)(24台)。
DF7、DF4型机车电陶炉整修(110V/DC)(58台)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 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资质材料,包括产品行政许可证书。
3.投标方需提供电陶炉在机车上使用的运用报告等相关材料。
4.投标方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2023年)与铁路单位合作或承揽的专项整治项目及同类型产品的业绩证明,可以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维修(整修)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二)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三)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标准要求
1.要求电陶炉质量稳定可靠,可以直接使用机车直流110V/74V电压。
2.电陶炉应具有过压保护、欠压保护,过流保护、防止干烧、炉具识别功能。
3.具有功率调节功能。
4.电陶炉提供外形尺寸图,能够放入机车操纵台凹台中。能够在DF4C、DF4D、DF7C、DF7G、HXN5型机车上安装。
5.质保期:2年。
(二)其主要工作环境条件为:
运用环境温度:-20℃~70℃;
三、主要电气参数:
电源电压:HXN5型机车:DC740V
DF4、DF7型机车:DC110V
额定功率:1200W
(三)产品需满足《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电子装置》(GB/T25119-2021)的电磁兼容性要求、《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冲击和振动试验》(GB/T21563-2018)要求、《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GB/T 2423.1-2008)和《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GB/T 2423.2-2008)要求,同时要求供货方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四)服务要求
1.供应商负责电陶炉设备安装,调试,使电陶炉符合机车运用条件,并于12月30日前完成。
2.对双方确定的故障配件,应提供良好的部件并在48小时内无条件进行更换并修复故障部件。
五、谈判申请文件格式(见附件)
六、谈判申请文件递交:
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4:00,地点为:怀柔北机务段技术科 。
2.谈判申请人于2024年11月12日14:00前将以下pdf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至scg7595@163.com邮箱。
需提供pdf扫描件为:谈判报名表(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改加盖企业公章。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 2024年11月12日上午14:00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怀柔北机务段技术科311会议室 。
届时请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八、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火车站二区25号—技术科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
2024年10月30日
(hrbjwd-jsk-2024-0017)
一、采购方式:
本采购项目(内燃型机车电陶炉整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报价。
二、采购内容:
HXN5型机车电陶炉整修(74V/DC)(24台)。
DF7、DF4型机车电陶炉整修(110V/DC)(58台)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 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资质材料,包括产品行政许可证书。
3.投标方需提供电陶炉在机车上使用的运用报告等相关材料。
4.投标方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2023年)与铁路单位合作或承揽的专项整治项目及同类型产品的业绩证明,可以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维修(整修)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二)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三)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标准要求
1.要求电陶炉质量稳定可靠,可以直接使用机车直流110V/74V电压。
2.电陶炉应具有过压保护、欠压保护,过流保护、防止干烧、炉具识别功能。
3.具有功率调节功能。
4.电陶炉提供外形尺寸图,能够放入机车操纵台凹台中。能够在DF4C、DF4D、DF7C、DF7G、HXN5型机车上安装。
5.质保期:2年。
(二)其主要工作环境条件为:
运用环境温度:-20℃~70℃;
三、主要电气参数:
电源电压:HXN5型机车:DC740V
DF4、DF7型机车:DC110V
额定功率:1200W
(三)产品需满足《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电子装置》(GB/T25119-2021)的电磁兼容性要求、《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冲击和振动试验》(GB/T21563-2018)要求、《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GB/T 2423.1-2008)和《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GB/T 2423.2-2008)要求,同时要求供货方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四)服务要求
1.供应商负责电陶炉设备安装,调试,使电陶炉符合机车运用条件,并于12月30日前完成。
2.对双方确定的故障配件,应提供良好的部件并在48小时内无条件进行更换并修复故障部件。
五、谈判申请文件格式(见附件)
六、谈判申请文件递交:
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4:00,地点为:怀柔北机务段技术科 。
2.谈判申请人于2024年11月12日14:00前将以下pdf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至scg7595@163.com邮箱。
需提供pdf扫描件为:谈判报名表(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改加盖企业公章。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 2024年11月12日上午14:00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怀柔北机务段技术科311会议室 。
届时请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八、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火车站二区25号—技术科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