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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8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年“1.8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1.8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100-05996
项目名称:2024年“1.8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50,000.00
最高限价(元):1,6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1.8批次/千人”定量检测工作的通知》(辽农办质发〔2024〕150号)、《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1.8批次/千人”定量检测工作的通知》(盘农办发〔2024〕38号)要求,我市今年需要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任务共计1888批次,其中,种植业产品1131批次、畜禽产品354批次、水产品403批次。
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一)畜产品完成354批次,具体要求如下:
1.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风险监测
1.1监测数量
开展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风险监测68批次,种类有猪肉、猪肝、牛肉、鸡肉、鸡肝、鸡蛋。
1.2抽样方法
抽检活动严格执行《官方取样程序》和《2021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抽样和检测技术操作要点》(以下简称《操作要点》),并按要求填报抽样信息。
2.3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详见表1。
2.生鲜乳风险监测
2.1监测数量
全市共监测生鲜乳样品20批次。
2.2抽样方法
有关抽样、检测、复检、异议处理等工作的程序与要求,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生鲜乳抽样方法、检测方法和判定要求》执行,样品不得采用被抽查单位留样和送样。
2.3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详见表1。
3.“瘦肉精”专项监测
3.1监测数量
全市共检测样品266批次。“瘦肉精”专项监测样品种类分别为猪肉、猪肝、猪尿、牛肉、牛肝、牛尿、羊尿。
3.2抽样方法
按照《屠宰企业畜禽及其产品抽样操作规范》(NY/T3227-2018)执行。
3.3监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详见表1。
(二)种植产品1131批次,具体要求如下:
1、监测品种和数量
1.1监测品种
蔬菜:韭菜、芹菜、豇豆、大蒜、洋葱、葱、结球甘蓝、花椰菜(菜花)、大白菜、普通白菜(小白菜)、普通白菜(小油菜)、叶用莴苣、菠菜、茼蒿、油麦菜、芫荽(香菜)、苦苣、番茄(西红柿、铁皮柿子)、樱桃番茄、茄子、辣椒、甜椒(柿子椒、圆椒)、黄瓜(不含腌制用小黄瓜)、苦瓜、西葫芦、丝瓜、菜豆(芸豆)、萝卜、胡萝卜、马铃薯、姜。
食用菌:香菇、平菇、金针菇、杏鲍菇、黑木耳、滑子蘑、双孢蘑菇,均为鲜品。
水果:苹果、梨、山楂、油桃、桃、枣(鲜)、李子、杏、西瓜、香瓜、樱桃、草莓、葡萄、蓝莓、树莓、软枣猕猴桃。
1.2监测数量
蔬菜991批次,其中,风险监测791批次,监督抽查200批次;水果140批次,其中,风险监测114,监督抽查26批次。
2.抽样方法
种植业抽样方法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 )规定执行。
3.监测项目和检验方法
详见表1。
(三)水产品403批次,具体要求如下:
1、监测品种和数量
1.1监测品种
养殖水产品:重点产品为鲤鱼、鲫鱼、鳙鱼、鲢鱼、草鱼、河蟹、贝类等。
1.2监测数量
河蟹287批次,其中,风险监测217批次,监督抽查70批次;淡水鱼64批次,其中,风险监测54批次,监督抽查10批次;贝类52批次,全部为风险监测。
2.抽样方法
水产品抽样方法按《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农办渔[2009]18号)和《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30891-2014)等要求进行采样。
3.检测项目和检验方法
    详见表1
(四)其他要求
1、完成检测后出据电子版报告,不合格样品出具2份纸质报告。
2、响应时间:抽样完毕到样品送达实验室并开展检验工作,在4小时内完成。
      表1、表2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且检测范围包含“服务需求”表1、表2中全部项目;还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检验检测能力包含“服务需求”表1、表2中全部项目,并出具带有CMA标识的正式报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0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区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涉及本项目的更正内容以更正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未及时获知更正内容责任自负。
2、供应商自行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份按采购文件规定(如: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文件按相关要求密封,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现场递交或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报价文件或者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自行在本单位进行在线解密。开标启动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二次及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按评审小组要求完成报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 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座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权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16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ZQHT7777@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 中权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73200100002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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