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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彭浦新村街道范围内沿街座椅及周边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彭浦新村街道范围内沿街座椅及周边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15号19号楼2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HM-HTWB-240612001
项目名称:彭浦新村街道范围内沿街座椅及周边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1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366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彭浦新村街道范围内沿街座椅及周边提升工程
2.工程地点:保德路、汾西路、临汾路、闻喜路、平顺路、安泽路、曲沃路、三泉路、长临路。
3.预算资金:96.13万元,最高限价:86.3664万元。
4.建设内容:实施范围内涉及的立面及零星整治工程。
二、项目需求
1、承包人工作
1.1除招标文件有关约定外,承包人还需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报送发包人和监理,具体报送时间节点现场确定,周报内容包括本周工程进度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工程质量自检等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每月及时提交当月完成的工程进度(包括已完成的工程量、形象进度等)统计报表(具体时间节点现场会议确定)、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用工计划、施工机械使用计划和用款计划、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等;如不按时报送,发包人不予支付工程款。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和要求: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法规与规定,做好施工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承担发生的费用。
(3)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确保文明施工与施工场地的整洁,做好夜间施工、夜间道路照明及交通组织标识、建筑垃圾与渣土、生活垃圾等运输,工程与生活污水排放的申报工作,并承担发生的费用。
(4)已完成工程成品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担施工场地内所有(包括专业分包及专业分包工程)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与费用,如发生成品、半成品及施工材料、设备机械的破损、丢失,相应损失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5)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及费用分摊:发包人负责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管线监测单位,环境检测单位提供的管线监测方案和保护方案应得到相应主管部门、承包人、监理的认可。对施工场地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绿化、古树名木进行保护,由于承包人施工措施不当造成污染或侵害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绿化,堵塞排水管网、破坏地下管线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按《上海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府规定,保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符合环境卫生与施工管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承担发生的费用。施工完成后十天内清理场地应达到标准化的要求,拆除现场所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临时架空电缆、电线等;施工人员须在竣工验收后并办理移交手续后十天内撤离现场。
(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对承包范围以内工程原则上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方式的总承包。并以总承包方式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合同所规定的其他内容,对整个工程实施总承包管理,即对承包范围进行现场协调及总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承包人对发包人专业分包的项目进行积极合,并负责安排合理工期,使其与总进度计划相协调。
(8)因施工过程中引起的小区停车费用、其他投诉、噪音、停水等一切问题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
1.2开工前承包人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参与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或惯例之处。如因承包人未能协调、发现解决此类矛盾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
1.3承包人代表、项目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必须参加每周工作例会,因故不能准时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发包人或监理代表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次.人。
1.4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如期完工和交付。
1.5承包人投标书中的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如特别情况调动调整,须经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在册人员;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至 2024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15号19号楼22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15号19号楼22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15号19号楼22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于 2024 年 06 月 12日至 06月 18 日上午 9 时-11 时,下午 13-16 时(节假日除外)到古美路 1515 号 19 号楼 22 层(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磋商文件售价:600 元,售后并不退。付款方式:现金。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3)加盖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信用中国查询页截图(查询日期为报名前一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     
地址:56478800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15号19号楼22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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