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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中营镇人民政府鹤峰县殡葬服务改造升级和农村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中营镇生态公墓及殡仪服务站建设(第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鹤峰县殡葬服务改造升级和农村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中营镇生态公墓及殡仪服务站建设(第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我要投标”,在“鹤峰县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GC2023-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8-2023-00544
3、项目名称:鹤峰县殡葬服务改造升级和农村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中营镇生态公墓及殡仪服务站建设(第一期)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73.766411(万元)
6、最高限价:173.766411(万元)
7、采购需求:
鹤峰县殡葬服务改造升级和农村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中营镇生态公墓及殡仪服务站建设(第一期),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2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承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均具有相应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6.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6.4供应商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及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我要投标”,在“鹤峰县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
3、方式:
供应商自行办理湖北CA,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选择“供应商登陆”,选择“湖北CA”,左上角“主平台”打开选择“鹤峰县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点选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各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有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鹤峰县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即供应商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
(1)意向供应商应当在恩施分散采购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点击注册按钮进行企业入库操作。办理 CA 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4008708080 技术支持QQ:1456235492。
(2)已完成企业入库操作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恩施分散采购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选择“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平台在招标公告中选择对应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且在恩施分散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投标工具进行制作标书,标书制作完成后将标书上传到恩施市分散采购平台打开选择“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我的项目模块-项目工作台-上传响应文件处。
(3)已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因自身原因选择终止的,可在恩施市分散采购平台,选择“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中进行撤回操作。
5、质疑: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鹤峰县中营镇人民政府或浙江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地址:鹤峰县中营镇(北佳集镇翠泉路51号)。
(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峰县中营镇人民政府
地   址:鹤峰县中营镇(北佳集镇翠泉路5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后坝横路27号401
联系方式:18327143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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