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2024-JKBSAG-W1002)(第1、2、3、4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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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江苏 | 城市 | 南京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安徽百大合家康农产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江苏省苏食肉品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2024-JKBSAG-W1002)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9:30开标,经谈判小组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BSAG-W1002
三、评标结果及成交候选人名单:
四、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锦创数字广场1202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JKBSAG-W1002)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9:30开标,经谈判小组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BSAG-W1002
三、评标结果及成交候选人名单:
包组 | 采购内容 | 中标候选供应商序号 | 单位名称 |
一 | 禽肉类 | 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 | 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 | 江苏省苏食肉品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 | 江苏百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二 | 蔬菜水果类 | 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 | 安徽百大合家康农产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 | 江苏省苏食肉品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 | 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
三 | 水产、豆制品及蛋类 | 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 | 安徽百大合家康农产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 | 鸿海(苏州)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 | 安徽瑞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包组四的排序第一的安徽百大合家康农产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包组二、包组三的预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故本项目包组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 |||
四 | 调味料牛奶饮料及干货方便食品 | 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 | 江苏省苏食肉品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 | 晟之威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 | 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四、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锦创数字广场1202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