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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255(蒲县至光华段)、S362(光华至襄汾段)升级改造工程特许经营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省道S255(蒲县至光华段)、S362(光华至襄汾段)
升级改造工程特许经营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晋新招字(2024)第05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55(蒲县至光华段)、S362(光华至襄汾段)升级改造工程特许经营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7320001)(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已经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关于省道S255(蒲县至光华段)、S362(光华至襄汾段)升级改造工程特许经营方案的审核意见》(晋发改交通发〔2024〕115号)),建设资金来源为省道建设补助、地方政府出资和社会资本方筹措。项目建设主体为临汾市人民政府,实施机构为临汾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临汾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为山西省新纪元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公开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特许经营操作模式
2.1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临汾市蒲县、尧都区、乡宁县、襄汾县境内,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起点位于蒲县黑龙关镇黎掌村,接国道520线,向南另辟新线经尧都区河底乡,至乡宁县光华镇后沿既有省道362线改扩建,经襄汾县古城镇,终点位于南辛店乡崔村东,接省道362和大运高速襄汾收费站连接线平交口,路线全长65.23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本项目总投资为39.0181亿元(最终以政府核准或批准的金额为准),平均每公里工程造价为5981.62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省道S255(蒲县至光华段)、S362(光华至襄汾段)升级改造工程特许经营者招标。
2.3 操作模式
2.3.1特许经营模式:本项目基于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实施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2.3.2特许经营期:本项目属于投资规模较大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及收益情况,暂定项目合作期限(即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4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4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工日止,项目公司应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12个月内开工建设);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不大于30年。收费期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计,本项目的收费期最终以省政府批准期限为准。
如建设期缩短,则提前进入运营,收费期不变;如因特许经营者或项目公司原因造成建设期延长,将按特许经营协议有关规定对项目公司进行处罚;如因政府方违反特许经营协议或者项目范围变动或者为保护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发现的历史文物或者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建设期延长,且经政府方批准,则收费期顺延。
2.3.3项目资本金:本项目资本金总额为估算总投资额的20%(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约为390181万元)。项目公司资本金由中标的特许经营者自有资金、省级财政预算补助资金、市县政府财政资金共同出资。省级补助资金按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和山西省财政厅最终批复为准,市县政府最终出资金额根据中标的特许经营者报价确定。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
2.3.4风险提示:项目实际的收费期限最终以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收费期届满前,在国家和山西省政策发生变化允许延长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调整收费期限,对应调整特许经营期限。
招标人不向特许经营者承诺固定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不承诺基本交通量或基本通行费收入等任何兜底性保障。
2.3.5民营企业参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附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本项目属于“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的项目”类别,要求民营企业应当在特许经营者组建的项目公司中股权占比不低于35%。(除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均可认定为民营企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不属于民营企业)
2.3.6质量要求:
(1)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为: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交工验收评定分值不低于90分。
(2)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为: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3)运营养护目标:符合国家和山西省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运营养护标准。
(4)服务水平目标:运营期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1-2014)规定的三级及以上服务水平。
3.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省道S255(蒲县至光华段)、S362(光华至襄汾段)升级改造工程特许经营者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法人资格
(1)申请人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不得为临汾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
(2)申请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财务状况
(1)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当年起算)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申请人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资产负债率低于80%。
3.1.3 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2023年度)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7亿元人民币,融资能力不低于32亿元人民币。
3.1.4 民营企业股份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附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本项目属于“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的项目”类别,民营企业在项目公司的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除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均可认定为民营企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不属于民营企业)
3.1.5业绩资格
(1)近五年(2019年5月1日至今)作为控股人或参股人至少有一项一级及以上收费公路工程 (含在建)项目投融资业绩(以《投资协议》或《PPP项目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的签订时间为准);
(2)近五年(2019年5月1日至今)作为控股人或参股人至少有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运营的业绩(以政府批复的收费文件时间为准)。
本次投标如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的业绩均予认可。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1、2要求时仅认定一次。
3.1.6商业信誉
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含母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应满足的资格条件:
(1)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应满足3.1.1法人资格、3.1.2财务状况、3.1.6商业信誉的要求;
(2)联合体各方合计应满足3.1.3投融资能力、3.1.5业绩资格要求;
(3)联合体中民营企业合计应满足3.1.4民营企业股份要求;
(4)联合体各方应同时具有不低于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出资比例加权计算的净资产和投融资能力;
(5)联合体中各方均需出资;
(6)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相互关系和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8)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协议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和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9)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0)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占股,共同与临汾市交通运输局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并承担连带责任。未经临汾市交通运输局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3.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申请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6-17 19:00 至 2024-6-22 19:00
4.2 获取方法:登陆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s://ty2.jcebid.com/)下载招标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7-2 09:00
5.2 递交方法及地址:申请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在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s://ty2.jcebid.com/)下载招标文件。
上传加密申请文件,上传的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申请文件,远程开标需提前检测好电脑环境。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正常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文件开启
6.1 文件开启时间:2024-7-2 09:00
6.2 文件开启方式: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线上开标
6.3 评审办法:合格制,且未参与资格预审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特许经营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提出异议的渠道
提出异议的方式:纸质方式提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9、其他公示内容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和《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9.2凡有意参与的申请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9.3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10、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临汾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15935762829
电子邮件:3924266510@qq.com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临汾市秦蜀路7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lfsglsyfzzx@163.com
招标代理:山西省新纪元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创业街27号时代广场大厦314C
联系人:朱广龙、刘志巍、杨帅
电  话:0357-6757000
电子邮件:59436472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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