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档案馆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普洱市档案馆库房安全管控一体化平台项目集成实施服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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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云南 | 城市 | 普洱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普洱市档案馆库房安全管控一体化平台项目集成实施服务 | |
采购单位 | 普洱市档案馆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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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标题:
普洱市档案馆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普洱市档案馆库房安全管控一体化平台项目集成实施服务”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7-25
行政区划:
普洱市
预算单位:
普洱市档案馆
是否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者采购:
否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普洱三鑫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68号中心商务区二期8幢7层G701-1、G701-2号
单一来源所属情形:
6.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
品目:
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基础环境集成实施服务;硬件集成实施服务;软件集成实施服务;安全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行业划分: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预算金额:
10.5702 万元
项目概况:
对普洱市档案馆库房安全管控一体化平台项目(库房安全建设)项目采购内容清单要求进行安装、调试、维护
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普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pdf
点击 次数:
7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普洱市档案馆
项目名称:普洱市档案馆库房安全管控一体化平台项目集成实施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普洱市档案馆库房安全管控一体化平台项目集成实施服务。根据“普洱市档案馆库房安全管控一体化平台项目(库房安全建设)项目采购内容清单、普洱市档案馆库房实地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2008〕51号、《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档办[2010]116号、《档案检查工作办法》国家档案局档发[2020]5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13号、《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16、《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18、《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2019等合理和规范要求进行安装、调试、维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0.570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普洱市档案馆档案库房安全管控一体化平台项目(库房安全建设)由普洱三鑫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完成。考虑到实施地点的保密性、规范性、系统唯一性及后期维护统一协调性。该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中第6项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普洱三鑫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68号中心商务区二期8幢7层G701-1、G701-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07-26至2024-08-01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普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普洱市档案馆
联系地址:普洱市北部区文化中心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普洱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
联系电话:0879-2165930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曼连村光坡社114号2楼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