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净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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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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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净化工程)澄清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净化工程)”(项目编号:WH10GC2023FJ2220)澄清如下:
1.问:根据《关于口腔数字观察仪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的规定,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附表2、主要产品技术参数中序号5“保冷柜”和序号6“保温柜”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不属于医疗器械,没有医疗器械注册证,能否删除“提供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相关规定?
答:经核实,此2项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删除此2项产品技术参数中“提供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内容。
2.问: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涉及需要提供的资料,在投标时提供还是中标后提供?
答:均为中标后提供。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净化工程)答疑澄清第2次2023122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