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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西城区综合养老指导服务大楼运维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西城区综合养老指导服务大楼运维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西城区综合养老指导服务大楼运维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1010223210200010740-XM001-001
采购人(甲方):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本级)
供应商(乙方):北京首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第一章第一条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第五章第六条 物业服务费用交纳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一、乙方将其在原合同项下应支付的物业相关费用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届至前提前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为支付给有权收取该费用的主体。除此之外,乙方在原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义务保持不变。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丙方退出并解除原合同并丧失原合同当事人身份,原合同中约定由丙方使用的区域建筑面积100.9㎡改由甲方使用,丙方在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及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继受和承担。三、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乙方、丁方各自使用的区域建筑面积以及各自对物业相关费用的分担比例,按如下约定执行:1.甲方使用的区域建筑面积从3088.17 ㎡调整为3189.07㎡,甲方对物业相关费用的分担比例从16.75%调整为17.31%; 2.乙方使用的区域建筑面积仍为362.18㎡,乙方对物业相关费用的分担比例仍为2.02%,乙方委托甲方代为支付乙方应付的物业相关费用;3.丁方使用的区域建筑面积仍为14418.66 ㎡、丁方对物业相关费用的分担比例仍为80.67%。四、本协议生效后,戊方当月实际提供物业服务为一个整月的,甲方应付以及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当月物业服务费合计总额=2152513.94÷12×19.33%=34673.41元(大写:叁万肆仟陆佰柒拾叁元肆角壹分);丁方应付的当月物业服务费总额=2152513.94÷12×80.67%=144702.75元(大写:壹拾肆万肆仟柒佰零贰元柒角伍分)。但戊方当月实际提供物业服务不足一个整月的,当月物业服务费应按原合同的有关约定进行计算并支付。水、电费根据每月实际产生的金额、供暖费按供暖缴费通知单金额,由甲方、乙方、丁方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分担比例支付。五、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已被本协议修改的原合同约定应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未被本协议修改的原合同约定仍继续有效。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4-06-24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4-06-24
北京市西城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合同.pdf
西城区综合养老指导服务大楼运维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补充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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