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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2023年石垭镇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七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询价邀请
我单位拟对岳池县2023年石垭镇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七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岳池县2023年石垭镇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七次)。
2.采购人:岳池县石垭镇人民政府。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上级专项资金 139991 元。
三、采购项目内容
护栏安装总里程约 0.926 公里等,具体本项目清单及图纸。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在本公司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级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文件获取
询价采购文件自2024年9月20日至 2024年9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岳池县石垭镇人民政府获取。
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无偿获取(询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0: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评选办法
文件递交截止后,采购人供应商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单位,最低不能低于采购预算金额的85%,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最低有效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中选单位。在询价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书逾期送达的;
2、未按要求装订、盖章的;
3、资质文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无效的。
十一、报价及支付
1、本项目实行总价报价,报价总和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报价无效;采取一次性报价,不接受提交报价书后对报价的修改。
2、本次采购需满足三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方可进行评选。
十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备注册在本公司的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级证书
2
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
工期
工期:30日历天。
4
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5
分包
不允许
6
价格调整
不调整
7
履约保证金
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
8
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




2.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4.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①详见采购清单及图纸;②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现行的相关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标准、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等要求实施完成该项工程并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所有内容;③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审核和技术指导,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有义务无条件完成采购人提出的与施工相关的增加项目(费用以造价清单或审核依据为准)。④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内发生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拟任本项目所有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职务,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职务。
十二、询价地点:岳池县石垭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岳池县石垭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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