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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杜阮镇康养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蓬江区杜阮镇康养服务中心
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蓬江区杜阮镇康养服务中心已由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309-440703-04-01-137653)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门公用康养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
筹及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进行公开
o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一幢5层单体康养服务中心建筑,建筑面积约3628m°。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大楼
主体土建及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设备购置等;本次康养中心设置住院床位101 床,临床
科室有内科、中医科、康复科、临终关怀科,医技科室设置药剂室、检验室、清创室、放射室、理疗室等。
2.2项目估算总投资:2160.00 万元,其中包括:工程设计费:51.26 万元;建安工程费:1777.97万
元;运营效益费首年费用为【200】万元,第二年费用为【230】万元,从第三年开始,年度运营效益费不
低于【295】万元。
2.3本次招标项目合作期包括项目建设工期及运营期。本项目整体合作期为20年,其中:项目建设工
期1年,运营期19年。项目建设工期1年(含全部整个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
审查、施工报建及施工、竣工验收等时间,其中设计工期:25个日历天,且确认中标人后5天内完成方案
设计;施工工期(含项目建设周期和运营方二次装修及设备设施安装期):须于2024年9月28日前全面完
工,且达到投入运营标准)。实际设计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规定的开工日期为准,实际施工开工
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招标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及运营服务(0)的方式。项目中标
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并对承包工程
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采购(含所有设备)、试运
行服务及运营服务,工程承包方负责竣工资料编制、整理和报审(监理方和建设方给予配合)以及竣工结
算的编制。
(1)工程设计:项目拟建场地范围内整个项目的各专业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强电安装、防雷、弱电智能化、给排水(含冷暖水管,不含热水设备)、消防、
通风(不含空调设备)、室外场地配套、专业配套工程等本项目内的一切相关专业及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配
合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配合和现场服务等。
(2)工程施工:本次招标包含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工程或
配套工程的施工、相关报建配合。
(3)运营:负责项目建成后的全部运营工作,以及达到康养服务中心运营标准的后续装修和设备设施
安装等一切工作内容及承担全部费用。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建设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江杜中路29号。
2.7质量要求:①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符合相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②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③运营服务质量要求:见《委托运营服务协议》约定和符合发包人提出的有关运
营服务的要求以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指
联合体施工方、设计方、运营方)。
3.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方、设计方)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设计资质,如
为联合体,联合体需满足施工、设计资质要求如下: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
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
土)的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
职称资格;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
人。
(4)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5)投标人拟投入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资格。
备注:投标人设计、施工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
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施工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
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运营方)运营服务的资格要求:
(1)应当是在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单位,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2)拟投入的运营负责人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3)运营负责人须具有投资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与该医疗机构的公司章程)或运营医
疗机构的经验(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用于证明为该医疗机构负责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 运营
方,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
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
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
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6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
356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方、设计方)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
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7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
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
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3.8 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
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如为联合
体,指联合体各方)
3.9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
标活动(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彡月|》日至2024年孓月??日 每天上午8:30至1
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江门市宏
达路41号513室)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登记时提供以下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联合体投标,属哪方的资料则须哪方盖章),
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
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资料如下:
(1)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格式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法
定代表人亲自登记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方、设计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方)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建设主管部门
颁发的电子版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打印件。
(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7)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或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系统打印的证
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8)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9)拟派运营负责人具有投资医疗机构或运营医疗机构的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
复印件。
(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
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打印件。
(11)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提供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
布的备案信息证明资料(如有)。
(12)提供“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
检查,并在报名时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的截图资料(如有)。(备注:该条款运
营方不适用)
注:①以上资料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运营
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资料只有电子版本的外,其他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核查;
②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以上登记资料一式两份,且投标人应制作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目录及封
面格式自拟,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传真、邮箱、联系人及其移动电话;
③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登记;
④投标人对以上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牛月男日q时30分,地点为江门
市工程造价和招标行业协会(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南苑横街14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4年彡月2|_=|7时2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2024年3_月Ω牛日|7时3^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η²日1>时3分。
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24年午月丬日‘时分前。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牛月{日‘时3o分前。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执行。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
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8.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 江冂公用康犹日限公可 招标代理机构: 江门市建设噩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余先生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 期: 2024年廴月j%日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考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
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
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O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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